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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柴 长尺”等十九字,今移入下11节。傅犹靠近,2节言五步一井,此言三丈一井,文异而实同 ,由此亦见墨子备城门诸篇非一家所作,或其中若干本是注文。

    广陕即广狭,言须酌视城外地之宽狭以定凿井之位置,切不可 大意(失)也。“从”字旧无解,余按从与踪通,前汉书张汤传“从迹安起”即踪迹,谓如果 城墙太矮,凿穴太高,则难以踪迹或探测敌穴之所 在。

    凿井“城上”应改作城内或城下,参子篇27节。亦罂类, 见子篇9节。

    夫同趺,颉皋之杆也,杆端一头安置利 斧用以冲穴,可补充前3节未尽之说。

    不洁指、屎 之类。

    11 斩艾与柴,长尺,乃置窑灶中,先垒窑壁,迎穴为连版,趣状柴其中,置艾其上七 八员,盆盖其口,毋令烟上泄,旁立橐,疾鼓之。

    此再详? 灶熏敌之设备。“斩艾与柴……迎穴为连”十九字, 旧本错在10节之前,但文义不相接,余移接于此,读者合前后文观之,便知余之不妄 。

    ? 灶见辰篇1及本篇3,今北方习俗须要打灶,垒? 壁者打灶 之谓。连版亦见前3节。

    “趣状柴其中”,旧本作“井中”,吴云:“言疾装实柴于井 中也。”(状同装,见辰篇1。)余按井不过用来藏罂以听取敌人掘穴之所在,且易于有水, 哪能装置柴火?可见“井”实“其”字之误,“装柴其中”与“置艾其上”,正两者对举,下 文“盆盖井口”之“

    井”亦同。“其”是前文? 灶之代词, 如是,则装柴于灶,置艾于柴上,又盆盖灶口,事理均合。七八员艾,见上3节,吴改“比焚 ”,非是。

    旁立橐,原文作“旁亓橐”,余谓亓(古“其”字)当作“立 ”,因形近而讹,辰篇1节云:“门旁为橐。”可证。

    12 以车轮为,一束,樵染麻索涂中以束之,铁锁县,正当寇穴口,铁锁长三丈,端 环,一端钩。

    此言以车轮压伤穴攻敌人之法。

    见子篇75及辰篇2节,以车轮为者即辰篇1“用车两轮 ,以木束之”,故下接言“一束”,或读作“以车轮为束”,把“一”字移在“端环”之上 ,亦通。

    樵染之“樵”,旧无解,余谓此实借作“蘸”字,投于水也。 蘸染为连文,如读作柴薪之“樵”,很难解释。

    涂中即辰篇1之“涂其上”,用泥涂之,以免被焚。

    前项车轮束以长三丈的铁锁,正对敌人来攻之穴口处悬之,端 环者用铁环相连扣而成,与今之铁锁(粤俗呼锁炼)无异。一端钩者有钩然后可悬物也。通典 一五二云:“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铁锁悬缒城下,烧孔穴中掘城人。”(参太白yīn经校正 )又云:“先为桔槔,县铁锁长三丈以上,束柴苇、焦草而燃之,坠于城外所穴之孔,以烟熏 敌,敌立死。”皆仿此法而制造。

    13 ●穴高七尺五寸,广、柱间七尺,二尺一柱,柱下傅舄,二柱共一负土。(两柱同 质横负土。)柱大二围半,必固其负土,无柱与柱jiāo者。柱之外,善周涂其傅柱者,勿烧柱。

    此言建筑●穴之法、即前9节之●。

    广、柱间七尺,谓穴墙两旁各为柱,其间相去七尺;二尺一柱 则就每一边各柱之相距而言之。景羲以“广尺”为句,但柱大二围半,则柱径已不止一尺,且 穴之高广相同,有前5节可证。

    舄见子篇76节,柱础也,傅同附,言柱下必附础。隧道上有 负土,见周礼冢人贾疏,将一板横地上而 支持两柱,故曰二柱共 一负土,由是知穴中各柱之装置,约如下图:

    (图形,尚无资料。)

    旧日矿穴内之支柱,即其扩展之式。广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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