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又熬过去了,此时的时间,已经是2009年除夕夜。
走廊里“霹雳啪啦”的响着鞭pào,袁所说是给大家驱驱晦气。监舍里正播放着《春节联欢晚会》,电视上某笑星正戴着几十年也舍不得换的帽子,卖命的演着恶俗、浅薄的小品。号里人都抬头看着电视荧屏,可从每个人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一点节日的喜悦。相反的,无一不是迷茫、孤寂、悲催……
而此时的姚冰,脑子里已经没有了思想。他像个木头人一样,抱着双膝囔着脑袋靠在墙边,眼睛里噙满了泪水,手里紧紧捏着他的《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几个小时前才下发的。当判决书递到姚冰手中时,他没敢直接问中院法官是个怎样的结果?而是屏住呼吸,用颤抖的双手急速翻开判决书。当看到“判决如下”几个字时,他只感觉眼前一黑,像是当头遭到一记重棒。
判决书全文如下:
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中刑初字第008号公诉机关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武岳,男,生于1985年4月9日,身份证号:200821198504090035,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中州市中州区一居委。因涉嫌非法持有qiāng支罪、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18日被中州市公安局中州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中州市看守所。
被告人:姚冰,男,生于1985年6月1日,身份证号:200821198506010034,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中州市中州区滨河首府128号。因涉嫌包庇罪于2008年7月18日被中州市公安局中州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现羁押于中州市看守所。
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中检刑诉字(2008)第0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武岳涉嫌非法持有qiāng支罪、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姚冰涉嫌包庇罪,于2008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派检查员史进春、慕明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武岳、姚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武岳,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