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舅々的先导队就在那里驻扎着。很清楚,要是费罗兹普尔和锡尔科特的团队也发生了起义,那么英国人还能在哪一个军营重镇找到生存的希望呢?即便还有活着的(看来不可能),他们不久也都会死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叭叭艾什”,他现在叫艾什奥克,是她的儿子。
对人介绍起他时,西塔就说是“我的儿子”,再也不说别的,艾什默然地接受下这种关系。不到一个星期,就忘却了原本是做游戏那回事,再也记不起除了喊她“妈々”以外还用过什么其他称谓。
再朝北走,他们来到萨瓦利克山重岭叠嶂的边缘,有关起义和动荡的谣传日渐稀少,话题离不开庄稼c收成和当地的问题,议论的尽是乡间小村里左邻右舍的杂事,他们的视野都超不过自己的田地。六月天的酷热随着西南季风横扫印度枯涸的平原而告结束,随之而来的是猛烈的瓢泼大雨,田野成了沼泽,—个々沟壑和峡谷成了河流,迫使他们把每日的行程减到最低限度。已经没有可能再在户外露宿,只好去寻找避身的地方——但要花钱才成。
西塔舍不得花钱,因为这笔钱是一种神圣的嘱托,不可轻易地开销。它属于“叭叭艾什”,应当一直给他保存到长大成人。再说,露出过于富足的样子,那也是很危险的,将要招致袭击和抢jie,因此花钱的时候只能使用面值最小的硬币,还要伴以刻薄的讨价还价。为了给艾什挡雨,她买了一码乡间织作的“毯氆”(毛呢;印地语putt一一的音义讹译,与西藏的粗毛料氆氇相以——译注)可她心里清楚,艾什并不欢迎这种保护,更习惯光着脑袋打赤足走路。艾什的祖母出生在苏格兰的西海岸,是阿盖尔(英国过去的一个县,1973年取消——译注)地区的妇女,她的血液大概还在艾什的血管里流着,使得艾什产生了一种特殊乐趣,喜欢让雨水流在脸上,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可能只像一般孩子一样,就是喜好溅水踩泥而已。
由于是在雨季里不断地露天跋涉,他身上的颜料差不多已被冲刷干净,又恢复了希拉里和阿克巴汗所熟悉的肤色。西塔早已观察到,但没有再重新涂染,因为,他们这阵子已然接近喜马拉雅山下的丘陵地带,此地山民的肤色要比南方人浅淡(许多人的眼睛呈蓝色c灰色或浅褐色,颜色都不太深;头发有红的c棕的和黑的),她的儿子艾什奥克不会引起非议了,与沿途村庄上与他一道玩耍的微白的印度儿童比较起来,他甚至还要黝黑一些。她渐々不再为他的安全担忧,永远不再需要提心吊胆地担心他由于贸然提到“叭叭艾什”和往日的事情而暴露自己,因为,他看上去已经把这一切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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