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两眼冒着金光注视的地方。虽然男尸眼巴巴地观望着的这块地方只是一堵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墙壁,但是雷蒙德却勘察得非常仔细。他甚至把脸凑到了这堵墙壁的边缘,不仅趴上去用耳朵听,用鼻子嗅,竟然还用自己的舌头舔了几下,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还是一无所获。
雷蒙德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子,他的神态看上去好像很是迫在眉睫。此时此刻我已经明晰其实他早已察觉到在那个男人的文身上有一个很不相宜的钟表,因为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总是在男尸胸前那个突出的钟表与对面的墙壁之间来回游走,似乎在找寻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过得真快,已经是上午十点零二分三十六秒了,距离那文身上的钟表所显示的时间只差三分二十三秒。如果时间的指向确实另有含意的话,那么此时就只剩下咫尺之遥的时间间距了。
我的心一下子紧绷了起来,这时光停滞在十点零五分五十九秒的钟表,还有那死人圆睁着的一双眼睛似乎都不是随便的摆设,好象是要揭开什么神秘的谜局,难道说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谜团将要大白于天下了吗?!此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离开安全事务厅厅长了。
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的心理可能比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要急迫得多,但是从表面上看去,他却沉稳老练得异乎寻常。
他站在墙壁的对面,认真地端详着这堵疏松平常的墙壁,仍然在继续寻找着蛛丝马迹。就在这时候,一只仅有手指甲大小的蜘蛛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爬了出来,它似乎并不畏惧于身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是堂而皇之地直接爬向墙壁的高处。一个站在角落里的小警卫及时瞧见了它,于是就举起了由纸折叠而成的类似于拍子的利器,准备立即消灭它。可是雷蒙德却举起手来适时制止了小警卫的杀戮行为,而是目不转睛地盯住了这只浑然不知的小生物。在小生物的引领下,最终雷蒙德的眼光停留在了死者目光聚集的偏上方一点,在那里侧立着一盏高贵华丽但又很陈旧的灯具。
这盏灯具的确与众不同,不仅它的外观非常典雅古朴,而且它的造型也尤其繁复累赘。月白色的螺旋纹理的灯托已经发乌了,斑斑驳驳地点缀着一些琥珀色的小圆点点。而在灯托的下方,却并不是常规的竖直灯杆那么简单,而是额外地悬坠着一个只有手掌大小的布谷鸟时钟。灯与钟的不谋而合,虽然并不让人觉得很是相得益彰,但是多少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凡响的感觉融入其中。可是目前大家所关注的可不是这个钟表精美绝伦的外观,而是在这布谷鸟时钟上的表盘上的三个指针,此刻它们僵立在十点的位置上锈蚀得很厉害,根本没有丝毫要走动的意思。
雷蒙德冲着警卫队长威廉·休斯大声问道,“为什么周围的灯都在发亮,只有这盏灯没有亮呢?”
“唔,这盏灯嘛,是这个会议大厅里仅剩的一个历史悠久的老古玩了,估计怎么也有个一二百年的历史。现在要想让它照明已经是不可能了,也只能欣赏欣赏它古朴的外观造型。”休斯不无遗憾地说道。
“可是我觉得这盏油灯似乎还没有耗尽。”雷蒙德一语双关。
他让人搬来了一架梯子,对着威廉·休斯命令道:“你上去,把灯弄亮。”
听到这么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命令,威廉·休斯本想婉拒,但是转念一想,与其费尽口舌地说明,还不如让事实说话,俗话说得好:事实胜于雄辩嘛,于是他扶住梯子,一言不发地攀爬了上去,想用实际行动来进一步证明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是了如指掌的。但是,事情总是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另一面。就在他在梯子上站稳了脚跟,伸手摸到了灯后方的开关,把开关拨动的一瞬间,这盏老掉牙的照明灯竟然徐徐地发出了亮光,滋啦啦的响声回荡在大厅里。
威廉·休斯真是惊得目瞪口呆,这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