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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地鸣叫,于是他转身离开了我们去接听电话。直到这时候,我们三个人才不约而同地长吁了一口气。

    值得庆幸的是他挂断了电话后,也没有再来我们这边问这问那,而是慢慢地踱到了那具正在被法医勘察的尸体旁。他围着依旧保持着坐姿的尸体不停地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就活像一条贪婪成性的大鲨鱼正在自己将要弑杀的食物前来回游弋着。

    那怪诞不经的尸体瘦得就像一根马杆,似乎一股子小风就能把他吹得东倒西歪。也许是他披在身上的灰色斗篷质地软滑的原因,此刻这个仅仅遮挡住要害部位的大长袍歪歪斜斜地从身上滑落到了地上,从而露出了肤色几近发白的消瘦酮体。

    此刻再望过去,这全裸的躯体骨瘦如柴得仿佛就只剩下了一个火柴棍加一个大脑袋。胸口露出了一排排突起的肋骨,颈部的锁骨与青筋暴现。我记得在我所生活的那个遥远的年代,居住在摩纳哥的39岁的valeria levit被誉为是世界上最瘦的女人,这位身高1米73的女性身材看起来就像是在骷髅外裹上了一层人皮,所以又被人们称为“骷髅女”。可是现在我倒是感觉在这个大厅里突现的男尸只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可以形象地称为“骷髅男”了。

    在场的人们都被这个“骷髅男”坦露出来的影影绰绰的后背文身吸引住了。雷蒙德命两名警卫把尸体扶靠在前排,这样男尸那一根根肋骨俱现的后背就立竿见影地暴露了出来。大家的目光都齐齐地聚拢过去。

    在尸体佝偻的后背上一个极其丑陋的怪物堂而皇之地霸占了背部的绝大部分。我定睛观望,才发现原来文上去的是个古代的魔怪地行夜叉。这个地行夜叉的头发是绿色的,向上波浪般地扎扎着,仿佛正在升腾着一簇簇绿色的鬼火。两只短粗的犄角立在头顶,红面獠牙,那位于嘴巴两侧的两只长长的獠牙尖利地拱了出来,好像时刻都在准备撕咬人类脆弱的肢体。白色的眼睛画龙点睛,邪恶地藐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左手执着一个三股叉,活灵活现地立在那里,似乎已经蓄谋了许久,下一秒就要从枯瘦的后背跳出来了似的。这相貌着实凶悍c迅猛,令人生畏。此刻我觉得这个恶鬼好像正在盯着我,马上就要挣脱肌肤的束缚,向我扑将过来,顿时我的呼吸变得焦躁起来了,甚至连一口气透过来都有点难了。

    再往低下看,一小行矫若惊龙的利落汉字盘踞在腰间。

    里克,欢迎你回来。

    没想到,这幅文身还真是很特别!在凶悍暴躁的地行夜叉下面竟然文上了自己的名字,仿佛自说自话一般,好像是在时刻提醒着自己,勿忘自己真实的本名,勿忘依依不舍的故土。又好像一个人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两个自我在面面相觑,互相对峙。依我看,如果这才是纹身的本来意义,那么附着在酮体上的肯定就是凶残的恶魔,而善哉的灵魂却漂浮在形影相吊的躯体之外,无依无靠。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梵妮扥了扥我的衣襟,“瞧,这夜叉的胸前还文着一块钟表呢。”她的声音小得我必须竖起耳朵来才能够听清楚。

    我也留意到了这个奇怪之处,在我的印象里通常在地行夜叉的彩绘文身上胸前都是挂着一大串斗大的佛珠,要不也是一串环型链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脖子上还镶嵌着一只小巧玲珑的钟表的,而且这只钟表描画的造型还挺精巧,既有时针和分针,还有精确到秒的秒针呢。三个指针分别指向了表盘的不同时间区域,精准地显示出了十点零五分五十九秒的时间节点。这逼真生动的画面使得每一个注意到这一细节的人都不得不联想到这款悬挂在脖子上的时钟肯定不仅仅只是为了好看才文上去的,应该还另有用意。

    可是雷蒙德却似乎对这个意外镶嵌在尸体的脖颈上的精巧的小个钟表并不怎么感兴趣,因为此刻他已经走到了男尸的对面,也就是那具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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