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洪谦儒的大砍刀距离洪大鼎的头顶还有半尺多高的时候,一道黑影就像一道闪电,直扑他的手腕,接着,他手腕就被重重地要了一口。洪谦儒“哎呀”一声痛叫,砍刀掉在地上。洪谦儒猛地一呆,本能地捏住鲜血长流的手腕,扭头四顾,见是老狗飞彪,骂了一声“狗东西”,一脚踢了过去。飞彪闪身躲过,一口逮住他的裤腿。洪谦儒虽然年过花甲,因为经常杀猪,练得就是手疾眼快,他左裤腿被它咬住,右腿一侧,对着飞彪的前腿又是一脚,飞彪拽着他,身子朝旁边一滑,洪谦儒踢空了。飞彪是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笨狗,加上年老体衰,移动缓慢,它躲过一脚两脚,却无法躲过洪谦儒暴雨一般的猛踢,有一脚踢在它两只前腿之间,洪谦儒的每一脚都是含恨而发的,力量奇大,飞彪飞起一丈多远,重重地跌在地上。
“吭——吭——”飞彪惨叫两声,翻身起来,夹着尾巴逃跑了。
飞彪是洪大鼎捡拾得一只弃狗。那是十几年前的一个秋天下午,洪大鼎放学回家,看到几个顽皮的小男孩儿,用土块石块狠砸倒卧在路下麦地里一只小黑狗,那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面对孩子们取乐式的投打,只是抽搐,连叫都无法张嘴了。打得最准最欢的是一高一矮,高个叫洪大远,十五六岁,是洪大鼎同门的堂,矮个叫穆功成,是洪大鼎的表哥。
“大远哥,功成哥,它快死了,你们别打了!”洪大鼎跳下路面,护住一身泥土的小狗,哭着对大男孩说。
洪大远和洪大鼎家邻居,打架斗殴是一顶一的,他的父母都怕他三分。他在村里是小霸王,只怕洪大鼎的大哥洪大钟,见洪大鼎护着小黑狗,他把手中的石头狠狠地砸在路中央,对着那些男孩儿打了个响指,摇摆着身子走了。洪大鼎把小狗抱回家,给它洗尽伤口,撒上消炎粉,然后给它喝猪血,吃肉渣。在洪大鼎无微不至地照料下,小黑狗很快就康复了,伤好后,它怎么都不走了。几个月后,就长成牛犊一般的大狗,体格强健,毛色闪闪发亮,奔跑起来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洪大鼎给它取名叫飞彪。她每天去学校上学,飞彪把她送出老远,她下午放学回来,它又远远地去迎接她;每逢洪大鼎被大哥或者继母毒打,飞彪就对着他们狂吠扑咬,直到他们住了手,它才离开。有了飞彪,洪大鼎避遭很多次皮肉之苦,除了二哥洪大楼,飞彪是洪大鼎又一个保护神和忠实的朋友。
洪谦儒与飞彪的较量,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秒钟,可有这几十秒的时间差,洪大鼎跑到了百米之外。
“臭丫头,你给我站住!”洪谦儒拾起砍刀,继续追赶。
眼看再差十几步就追上了,洪谦儒觉着眼前突然一黑,黑的不见五指,他又觉着眼前一片惨白,晃得他睁不开眼睛,胸口一种咸腥的东西涌了上来,非常难受,他按住胸口,“哇”地喷了一口鲜血,身子就歪歪扭扭地瘫倒下去。
洪谦儒脑里一片混沌,所有记忆似乎都被抹去了,只有二十多年前的那天,还残留着一片清晰的画面,那画面不断地膨大,最后变成一部电影,占据他的整个脑海。
那是个晴朗的早晨,天空碧蓝,红日冉冉升起。当最后一斤肉被人买走,他接过顾客递过来的钱,就怕人抢了一般丢进褡袋后,立即麻利地收拾好工具放进麻布袋,让大儿洪大钟背着先到骡马客栈等着,他到“刑记酱肘店”买了两只酱肘子,装进装钱的褡裢,这才心情滋润地快步朝骡马客栈赶去。
“狗卵老哥,干嘛走得这么急呀?”当洪狗卵走到市场的边沿,要出市场,还没有出去的时候,有人拍着他的肩膀叫道。
叫他的声音温柔好听,非常亲切,可洪狗卵却像听到判官勾魂的咒语一般,身子一颤,心猛地一抽,不得不回头应道:“啊,张,张大人?!”
声音的主人叫张景迁,是主管张岭市场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