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儿子看到一片最好的庄稼,我代你看了,不知道如何才能把这图像,传给你。在下意识中,我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突然又把它挂断。我想起来,那是母亲曾经用过的号码。
而此时,车子轮胎突然发生爆炸,我内心仿佛被冷枪击中,母亲,你声音,是你的答复吗?
小苟问话时,我没有下车,因为,我那刚流过泪的眼睛,怕被小苟看出来。更重要的是,这片田野,我如何面对?母亲肯定喜欢,并且,用爆胎的方式,给我放了信。
我不下车,他也不下车,我们只是坐在车上,小苟给修车的师傅打了电话,我们如同深入庄稼的孤军,固守待援。
我也不知道是为了故意绕开小苟的话题,还是为的掩饰自己刚才的激动,故意夸张地虚晃一枪。问到:“小苟,莫言是你们山东人,他写《红高粱》,为什么不写写这玉米地呢?”
小苟突然笑了起来,说到:“钻玉米地,是放荡的故事,应该更适合那个小说的情节啊?”
“况且,玉米穗子的色彩,不是更丰富一些?”我添油加醋。
“估计,当时没玉米酿酒的传统吧?毕竟,高粱才是中国传统作物。”
小苟的话,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此时,我只喜欢这玉米,因为,我知道,母亲也喜欢。
嘴上,不得不应付小苟的思路。“是吧,况且红,是中国的颜色。是莫言表达的色彩基调。”心里还是不服,忍不住说出另一句话:“其实玉米的黄,更能代表中国,代表农民,黄土,黄金,黄种人,对不对?”
这就扯远了,小苟无话。
我们等来师傅修车补胎时,差不多等了半个小时。当师傅问我们到哪里去的时候,小苟给他说了目的地。
“还去那里?年初就关门了!人家早就搬到县城来了,你们不知道?”修车师傅操着深重的当地口音,语气霸道,表情不屑,小苟受到了外乡人的羞辱,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他的故乡,但不是他的家。
我们往回赶,早已没了找那家餐馆的兴趣。而此时,李茅的电话来了,他们在宾馆等我们。
自以为了解故乡一切的小苟,根本无法正常地安排在故乡的生活。如同黑夜里,一次次地中了冷枪。
为同情他,他肯定有了被故乡抛弃的感觉。我只得继续先前的话题,岔开尴尬。
“我在部队,当然也知道几个冷枪的话题,你听不听?”
他一边开车,猛地按了一声喇叭,尽管这条路的视野中,空无一车、空无一人。这是一种心理仪式,以此告别刚才失败的心情。
我就当他回答了,同意听我的讲解。
“这是我部队的一个老首长,他当连长时的故事。准确地说,那是个事故,被部队通报过,作为反面教材,安全教育时,经常被引用。”
“哟?那就是真事了?”
这小苟,讲了两天鬼神,对真与假的判断力,他自己都怀疑了。
“当时,连队干部要训练手枪射击,因为每到年底,部队上级,会考核干部的训练,这是重要的科目。于是,那一段时间,干部训练中,就加入了手枪射击这一项,当时,连队干部配备的,都是五四式手枪。”
小苟估计不太明白,问到:“什么叫五四式手枪?”
我不可能一一科普,只能捡最重要的说。“这是1954年定型生产的一种手枪,所以叫五四式。特点是造价便宜,维修简单,不易损坏。所以大量装备部队,是基层干部所用的自卫型武器。但它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口径大,7.62毫米口径。”
小苟打断我的话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的步枪口径大多也是7.62口径的,你就知道,它的威力是不小的。口径大,每颗子弹的弹药量就多,所以,威力就大。”
小苟说到:“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读大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