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的基本单位是师团,有多种编制。在抗战爆发时,日军有十七个常设师团是日军的常备军,番号依次为近卫至二十(内欠十三c十五c十七c十八师团)。编制为四单位制,即师团下辖二个旅团c旅团下辖二个步兵联队,步兵联队辖有三个步兵大队c大队下辖四个步兵中队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个大队炮小队(二门70步兵炮)c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c小队辖一个机枪组(二挺轻机枪)个掷弹筒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师团还辖有一个炮兵联队个辎重联队个工兵联队个骑兵联队(四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以及其它部队。
此时的师团分为两种:一是驮马制,炮兵联队辖有四个大队(三十六门75山炮与十二门75野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四门山炮)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总编制为28500人;一是挽马制,炮兵联队有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120榴弹炮c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与一个速射炮中队(37速射炮四门)c总人数为25000人。此外还有以下一些独立的特种兵部队——骑兵旅团(辖二个骑兵联队与一个骑炮兵联队个装甲车队)c坦克联队c独立工兵联队c独立野炮联队(三十六门120榴弹炮与十二门75野炮)c独立野战重炮兵联队(二十四门150重榴弹炮)c野战重炮兵联队(十六门100加农炮)c独立重炮兵大队(八门150加农炮)c迫击炮大队(中型迫击炮三十六门)c独立山炮兵联队c电讯联队c铁道联队等等。
抗战爆发后,日军又重新组建了十三c十八两个新编常设师团,又组建了一批特设师团。所谓的特设师团是指由常设师团的预备役人员所组成的部队,其番号为常设师团c联队的番号前加一百。其编制大体与常设师团相同,只是骑兵联队变为骑兵大队(二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小队),挽马制师团的炮兵联队为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特设的驮马制师团人数为28200人c挽马制为24400人。同时在作战时日军给各师团配属特种兵及补充人员等,可使一个师团指挥的人马达四万人以上。
在侵华战争中c由于作战消耗,同时日军感到四联队制师团行动不便,因此又实施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两种编制。三单位制师团的编制为师下辖一个步兵团,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联队,联队下辖三个步兵大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c步兵大队无大队炮小队,炮兵联队为二十四门山炮或野炮,骑兵联队改为搜索联队,其它如辎重c工兵等后勤部队也大为减少,编制人数为12800人。独立混成旅团辖五个步兵大队与一个炮兵队c通讯队c工兵队c辎重队等,总人数约5000人。步兵大队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c炮兵队辖一个山炮中队与二个野炮中队。这两种部队都是主要做为守备用途的,同时具有小规模的野战能力。
到了武汉战役结束之后c由于战场的扩大与战争消耗,日军越来越多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投入了第一线。因此c日军进行了编制上的调整,将三单位制师团的后勤部队予以补充,使总人数达到了15000一17000人。独立混成旅团的步兵大队改为辖四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总人数达6000一7000人。该编制仅限于一线部队,守备部队仍为原编制。另外又开始将四单位制师团改为三单位制。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c日军又编组了两旅团制师团。师团下辖两个步兵旅团,旅团辖四个步兵大队c步兵大队辖四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