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骗了,他以前可是个狂放不羁的男人,你是没看到他以前一口气撩十几个妹子的气势,哪会是这么沉默寡言嘛。”

    “你们之前怎么认识的,八卦一下。”

    “你觉得此刻适合聊八卦吗?”

    此话一出,立即冷场,虽然我是刻意打开话题,但毕竟莫秋和林柯这宿命似的敌对,这不是找不快活的么。

    林柯也因为莫秋的话而尴尬,好在有念歌这个救场王在,她拉住莫秋的手说道:“余航这个时候怎么会有心情聊八卦,他只是希望你能和我们多聊聊罢了。”

    我又附和,道:“今晚我没打算睡觉,你要不愿意说就算,我自己拿p3去听音乐就好了。”

    莫秋好似是给了念歌面子,终于点了点头,接过了话题道:“当着他面谈论这种话题也不错,省的他自己一个人瞎编乱造,我19岁那年,去学校附近的补习班代课,在过地下通道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打扮的跟流浪歌手似的男生,他唱的很好听,好听得我驻足听了整整一首,他唱的很失落,每一句歌词,都好像勉强用嘴包着已咬碎了的牙齿,后来被我称之为:林氏唱法。”

    说完,莫秋给了林柯一个眼神,示意他自己说。

    “然而,当我开始唱下一首歌的时候,城管突然来了,他们开始指责我,并且想要没收我的钱和吉他。那个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身上已经背了个处分,玩音乐又看不到未来,生怕闹事被休学,支支吾吾了两句,却什么都没有说清楚,最后颓然地坐下,把吉他从身上取下来。”

    “我靠,最后吉他被收走了?就为了怕处分,这不符合你的脾气啊!”

    “没收走,当时某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冲上去告诉城管们,我和她是一块儿的,她们在做一个社会实验,说我是她们请来的专业人士。”

    “这姑娘真是为了爱情奋不顾身,连撒谎都用上了。”

    莫秋白了我一眼,辩解道:“我算撒谎也不算撒谎,因为那会儿刚好在筹备社会实验,我说的很“真实”,城管们看我是学生,又因为学校也就在旁边,估计是怕把事搞大,他们说了几句小姑娘好好学习就走了。我那会儿傻倒是真的,看了一眼他的吉他,是很旧的那种,为此还难过了一下下,还把我刚买的瓶装饮料递给他,中二病犯了似的跟他说了一句:无论如何,请加油啊!”

    “如果不是你的这句话,我可能真放弃了,在我打算交出吉他的时候,就打算彻底放弃这个没有未来的爱好了。”

    说完,林柯看了看莫秋,眼神中流露出的神色却是复杂的,但一定有感动,感动自己在遇见她后发生的改变,而我忽然在他的眼神中,想起了曾经的沈琳。

    我点上一支烟,带上耳机听着沈琳的歌,起身一个人沿着路往前走,一直到烟在手指间烧掉一半。

    站在了夜风最容易吹到脸上的路边,对面便是沈琳以前唱过歌的小酒吧,那家酒吧还在经营,她却已经离开了,我能做的只是睹物思人,这么一想多少有些伤感,我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继而抖落了烟蒂上的烟灰,不禁感叹,一个人的夜晚真的是那么难熬。

    我一步步的踏上天桥,身下路灯发出了泛黄的光芒,我有些萎靡的站在天桥的中央,感受着只有我一个人的落寞,心却越来越宽敞。

    这时候,忽然从酒吧走出来一个女子,身姿纤弱,她越来越接近我,我也终于将她看了个真切,她的眉眼与沈琳有几分相像,但是着装的风格却略显迥异,沈琳喜欢干练的衣服,而她跟喜欢长裙似的,我越看越觉得她像沈琳,甚至连走姿中都有一股相似气质,不可否认:她是一个美女,非常美的女人,虽然目光中少了一份张扬和锐气,却也多了一份底蕴和从容。

    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沈琳往常离去时的背影,她单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