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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约翰?罗杰斯),他因为演说反对天主教,骂了教皇,被抓起来,用火刑烧死了,那是一五五五年。」

    「这人我知道。但十七世纪还有一位同名的John Rogers,也是牧师,也被抓起来,不过没有挨烧。」朱仑展现了博学。

    「所以,John Rogers有两个,一个挨烧的、一个没有。」

    「我想起John Hocoms, uncle of Oliver Wendell Hocoms, was on his deathbed when a nurse reached under the covers to feel his feet. She whispered to relatives that Hocoms still liver: “Nobody ever died with their feet warm”. Hocoms opened his eyes and made his final point: “John Rogers did.”(奥立佛?霍姆斯的叔公约翰?霍姆斯临终时,一位护士把手伸到床单下,摸了他的脚,然后对床边的家属说:「没人死了脚还是热的。」这时霍姆斯睁开眼睛,说出他临终遗言:「约翰?罗杰斯就是热的。」)这位美国大法官的叔公可真有幽默感。一个人临死前头脑还这样清醒、还能纠正护士错误,死得多漂亮啊,我盼望我也有漂亮的死。」

    「你可能死得比他更漂亮。」我神秘的说。

    「怎么个死法?除非当时你在我身边。」

    「在身边不如在身上。」我严肃的说。

    朱仑静静的,好久不说话,「我能理解你会给我一个快乐的死。」她最后说。

    「我们还是谈霍叔公吧。」我说。

    「令人奇怪的是,这位约翰?霍姆斯为什么不举圣女贞德做例子,那不是更容易使人听得懂吗?」

    「贞德被烧死在一四三一,约翰?罗杰斯被烧死在一五五五,晚了一百二十四年,你说得对,举例该举贞德,但贞德是女的、贞德是法国人、贞德名字是Jeanne d’Arc,又没有John,所以呀,John Hocoms就举John Rogers了。这是我猜的。」

    「如果我死,我会举贞德。」

    「谈到贞德,你看上她那一点?」我要多听一点朱仑口中的贞德。

    「贞德是在一四三○年十一月,以一万六千法郎的身价,被卖给英国人的。后来被审问,从一四三一年一月持续到五月。由于她的抗拒,在一四三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她被带到圣奥恩(St. Ouen)的墓地,警告她如不低头,就当场烧死她。她害怕了,便发誓认罪,声言痛改前非,而被判为终身监禁。可是,由于英国人的压力,六天以后,她还是被带到卢恩的老市场(Rouen’s Old Market),被当场烧死了。贞德在五月二十四日签字悔过后,她的内心非常不安,三天以后,五月二十七日,她终于恢复自我,宣告悔过作废。『贞德传』(Joan of Arc)的作者Frances Winwar(文卧尔)描写贞德认罪后的心境,我背给你听:It was only when Joan found herself once more alone, in the shcom of her shorn hair and the dress that could not but remind her of her cowardice, that she understood the fullcomaning of what she had done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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