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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口吻,仿佛是个牧师那样说“以上帝的名义,我的当事人怎么会被控犯有如此罪行呢?”……完美无缺的表演……同样是法学院毕业,她常常觉得,司寇不应该做律师,应该去做演员。

    只是,有必要笑得那么灿烂而刺目吗?明亮得可以清清楚楚地反映出周围女性或大胆或含蓄的倾慕,法庭简直成了他分泌雄性激素的舞台,哼!又不是真的去卖笑!

    恼怒地咬了一下嘴唇,她一脚踏下油门,引擎低声咆哮着加速。高速公路就是这点好,飙车时没有乱七八糟的路障。风像利刃一样在耳边刮过,身心渐渐沉浸在这种极限刺激的体验中,那家伙惹人厌的笑脸连同各种翻腾冒泡的难解思绪一起淡出脑海。从本质上讲邢仪非是一个极度崇尚简单的人,拒绝一切复杂的东西。

    天暗下来,车灯照出前方的道路,是这一段路上坡度最大的转角,出车祸死人最多的地方。她下意识换档减速,转过弧角之时,耳边突然传来另一种大马力引擎的声音,轰隆隆地直冲这边而来,下一刻就看见那辆失控到疯狂的大卡车就这么朝自己的小车撞来。

    这一刻邢仪非仍然够冷静,冷静到在一瞬间看到对面卡车的牌照且将其深深地刻在记忆中,接下来“轰”的一声巨响,安全气囊“蓬”地张开,不到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脑袋“嗡”的一声便失去了知觉……

    同一晚,冥狱酒吧。

    当司寇到达老友开的这家酒吧门口时,很吃惊地发现两只猫在当街的空地上打架。这好像是个不吉利的征兆,他模糊地想起大学时代以半睡眠状态度过的古典文学课,据说事物都有一种象征性。

    推开玻璃门,目不斜视径直穿过人群来到吧台前,司寇抬起手指叩了叩柜台,里面正背对着人群拿杯子的老友迟衡,也就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兼调酒师,看见他,笑眯眯地说:“很准时嘛,要什么?”

    “随便,越烈越好。”

    迟衡耸耸肩,简单无聊的动作他做来优雅无比,再加上精致完美的中性相貌,几年下来被他拒绝的男人足以排成军团。冥狱酒吧是同志天堂,一半原因在于老板。司寇一直认为身为男人长成如此俊美一定是个错误,实在不能抱怨那些如扑火飞蛾般前仆后继向他表白的可怜男人。

    “你看起来比上次还糟。”

    随意地评论一句,迟衡脸上带着微笑,灵活地打开酒瓶,完全不用量酒器,倒了一杯金色莱姆酒,再加点苏打水,切下一片青柠,在杯上小挤一下,然后挂在杯缘做装饰,推给司寇。

    “哼。”含义不明地咕哝一声,他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比上次还糟?他的心情更加阴郁。上次吵架是什么时候?记不清楚了,总之这一次冷战已经持续了两个月,一贯自诩心胸宽广雍容大度的他破天荒首度不肯率先低头,而那一位如果肯认错就一定不叫邢仪非。僵局一路持续至今,前天法庭上狭路相逢更是火上浇油,总算明白什么叫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就站在面前,对方却视若无睹。

    推回酒杯,不太满意酒的烈度,“威士忌,纯的。”他直接点名。

    一气饮尽,再换一种烈酒。

    看见他这种喝法,迟衡微微皱眉,“你开车来的。”不是问话,是提醒。

    “我叫计程车回去。”几杯烈酒下肚,司寇如愿以偿有点昏昏然飘飘然,心情似乎慢慢回暖。酒果然是个好东西,麻痹神志让人陶醉,回去倒头大睡一场,第二天就会忙着头疼而忘了心痛。

    迟衡闭口不再理他。

    “嗨!一个人吗?”

    耳边传来的搭讪虽然老套,声音却相当甜美娇柔。司寇抬眼看去,喔!一流美女!身材正点,气质上乘,正以一种明显的流露出欣赏的眼光打量着他。

    可惜目前的司寇不仅没有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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