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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

    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

    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

    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

    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

    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之七。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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