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顾銛印象中,方贤博更像是个怜香惜玉的谦谦君子,却不是个饥不择食的色坯。怎得如今人人说起他,总要加上一副看不起瞧不上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仿佛他这一世就是蹉跎在女人肚子上了,枉费了这么好的家世,糟一蹋了祖上的功勋。
这其中又有什么事,顾銛不得而知。
顾銛思绪飘远,安韶华也不催促。
这边屋门口,高信立带着老板娘出来了。
高信立的贴身小厮多少通些药理,听说那伙计也许是误食了蛇毒,便赶紧给灌了绿豆水,然后抠嗓子眼儿催吐。如此反复几次,那个伙计居然醒了一次,可惜醒的时间不长又昏睡过去了。高信立看自己在那里左右无事便出来了,顺便也把那个老板娘带了出来,看能不能趁热打铁再问出点什么。
哪知道老板娘出门一抬眼,倒吸了一口凉气,紧接着两腿一软跪趴在地,抖如筛糠嚎啕大哭:“大老爷饶命!民妇什么都不曾看到,什么都不曾看到啊!”
安韶华二人闻言走上前去,只见老板娘面前,欢喜跟几个刑部的官差面面相觑,各个一头雾水。安韶华也不明白,怎得一转眼,这老板娘就换了这幅模样?
高信立回想了一下,又左右看了看,略一思量,就给安韶华使了眼色。安韶华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欢喜。这个院子这么多官差不错眼地盯着,没有什么变化;高信立带来的官差还是那些官差;若说这老板娘进屋前后的变化,就是福贵去顾家寻人,欢喜便从外面车里进里间来伺候。可是欢喜怎么会把那个老板娘吓成这样?
安韶华使了个眼神,欢喜便告退了。安韶华看欢喜出门,才清了清嗓子,说:“你从实说来,刚才那人,你可认识?”
那老板娘抬头,惊恐地四处寻找了一下,确定欢喜不在,这才小声说:“官爷,刚才那人,就是我方才说的,给那个失主送钱的小厮啊。”
一时间,落针可闻。
“你可看清楚了?”安韶华下意识地向前走了两步,又问了一遍。
“回官爷的话,小妇人做的是那迎来送往的生意,见过的人便要记住,这才能保得生意不断啊。”那老板娘仰面说道,神色不似作伪。
安韶华并没有说话,心里却很是费思量。欢喜怎么跟这个案子钩挂上的?
安韶华如今有两个贴身伺候的小厮,一个是可以入宫随侍的福贵,另一个就是自小得用的欢喜。福贵未曾入奴籍,还识字知礼,所以他出门一般带的都是福贵,与公门中人的迎来送往也一般都是福贵。欢喜是家生子,对府里的事情十分了解,于是便由他处理家中琐事,如今俨然是流光院的管家。这样说来,福贵的行动安韶华向来知之甚详。至于欢喜的行踪他若是自己不说,安韶华当真是无从知道。
欢喜最近,除了处理院子里的事情之外,难道还有没跟自己禀明的私事?
思及此处,安韶华忽然想到前日里欢喜私自去给青鸢的养父送东西的事情。这么说来也许欢喜不是第一次给院子内外递东西了。安韶华虽然不通内宅琐事,可也隐约觉得这事情不妥,但非要细说却也说不出是哪里不妥。
今日第一眼看到欢喜,顾銛就注意到了欢喜的鞋。这是上辈子养成的习惯,看一个人的时候,他的鞋往往比他的衣服更能说明事情。
像安家这样有爵位的世家,家里一般都有自己的针线房。府中下人的一应衣着都是针线房做的。虽然比不上现代流水线上出来的那样整齐划一,却也基本是一个样子。
今日欢喜穿的鞋,并不是府里绣娘做的。这本来没什么特别的,既然是家生子,老娘c姐姐给做个鞋也是有可能的。可这双鞋不同,鞋帮子里侧用与布面同色的线暗锈了一株并蒂莲,不细看看不出来。要不是顾銛,估计任何一个穿越过来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