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溢出的湿润,让床上的洪心语睁开了眼睛,也让她从一场真实到不行的梦中醒来。
缓缓地坐起身,低头,便看见胸前的衣物被浸湿,她抽了床头的湿纸巾擦拭,怕溢出的母乳不心沾到床单。
一边清理一边下床,看见床头的时钟,现在是凌晨三点。
“该喂奶了,难怪涨涨的……”可她却没有听见婴儿的哭声,而她老公也没有叫她起床喂奶。
她睡了四个小时,天知道自从生了小孩,这半个月以来,她没有一天睡超过三小时,总是眯一会儿便醒来喂奶、哄哭闹的儿子。
出生两周的儿子居然会认人了,没有她哄不行——生了孩子之后,那感觉很难以形容,总是想看见那个小小的人儿,即使他没有让她睡过好觉。
轻手轻脚离开卧房,打开房门就踩到地上的玩具,她捡了起来,是她没见过的,而且是要三岁上才能玩的乐高积木。
“蠢爸爸。”她笑了,这一定是慕槐买回来的,自从知道要当爸爸起,慕槐就变身成可怕的购物狂,什么婴儿车、婴儿床、汽车安全椅、玩具、衣服……食衣住行他全都买了。
因为是第一个金孙,因此这个小不点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就备受关爱,爷爷奶奶都准备了一辈子都玩不完的玩具,洪心语觉得儿子一定会被这些人宠坏。
放好积木,她来到左手边的客房,那里已经被改成了婴儿房,里头摆的全都是小孩子的东西。
房门没有关好,她探头,听见咐咿呀呀的哭声,以及慕槐温柔哄儿子的声音。
“乖乖,别哭,爸爸知道你饿了,爸爸喂你,妈妈带你太辛苦,都不能好好睡一觉,你乖乖的,让妈妈再休息一下,等妈妈睡饱就能陪你了。”
眼前的男人一点企业家的样子都没有,也没有相识之初的菁英训练员样,他头发凌乱,身上的休闲服有点点白渍——那是儿子吐奶的杰作,全身散发一股乳酸味,但不掩他的帅气。
洪心语得承认,她更爱他了,好喜欢他这般爱小孩、有耐心的模样。
他把哭闹的儿子喂饱了,也哄睡了,但仍抱在怀里舍不得放下,明明长辈呀、医生还有妇产科护士都说别一直抱小孩,可他就是没有办法放下儿子。
他捧着孩子,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原本,洪心语没有打算这么早要小孩,她才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打算再晚几年怀孕。
但是她发现,慕槐很喜欢小孩子。
慕槐带她赴英国大学的同学会,在那里,她看见慕槐跟同学的小孩玩,一点都不嫌小孩太吵、太皮,跟他们野,跟他们疯,还很有耐性的陪他们吃饭,还哄睡觉,比正牌爸爸还要像爸爸,惹得一个金发蓝眼的小女孩吵着要叫慕槐爸爸,要跟他回家。
“他这么喜欢小孩,真的不早点生吗?你年轻是还好,但慕槐大你六岁,等你想怀孕生小孩,他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跟孩子玩?”慕槐有个大学同学的太太是华人,对她这么说。
那时洪心语突然想通了,觉得早点要小孩也没关系,慕槐那么爱孩子,一定会想跟自己小孩一起疯玩长大的,如果她三十岁才计划怀孕,慕槐都三十六了……
于是结婚第二年,洪心语就决定要小孩,在二十六岁这一年,生下了他们第一个孩子。
洪心语永远不会忘记,当她告诉慕槐她怀孕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用快乐、惊喜根本不能形容,像是她给了他举世无双的宝贝。
慕槐甚至还偷偷掉眼泪……有这么感动吗?
“别抱了,再被你抱着睡,你上班我就惨了。”洪心语回忆到这,看见慕槐仍抱着小孩不放手,她忍不住推门,去阻止这个蠢爸爸。
轻巧的把熟睡的婴儿放在婴儿床里,两个新手爸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