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c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护照封面
护照封面(6张)
,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c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c政c军等重要代表团正c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c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c未成年子女c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c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c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c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c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c贸易c文化c体育c卫生c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c公派留学c进修人员c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c探亲c访友c继承遗产c自费留学c就业c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2]
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c政c军高级官员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c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c外交官员c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c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c领馆或者联合国c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c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其作用相当于过去的普通护照,和绿色封皮公务护照有所区别。公务护照由外交部c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c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c自治区c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公务护照即因公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3一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颁布以前,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c探亲c学习c就业c旅行c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c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c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因公普通护照并非由公安部签发,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和签发。封皮为深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c探亲c访友c继承财产c留学c就业c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封皮为暗红色。中国开始颁布施行《护照法》后,因公普通护照更名为公务普通护照,划归公务护照的范围内,并由原来的浅紫色封面变为深棕色;而因私普通护照则更名为普通护照。
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旧版封面为黄色,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