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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兵种介绍:

    以下内容多数摘自罗宾斯沃德的《军事编年史》,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法伦西

    (正如大家在以往的章节中得知的,法伦西的王牌是骠骑兵。)从护甲重量上来说,这是一种中偏轻型骑兵。法伦西骠骑兵一般会装备有经过处理的硬皮甲,包括胸甲c肩甲和保护各个关节的护甲;军官们会在皮甲里穿上琐子甲,但多数法伦西出生的人并不信任琐子甲的防护能力,所以经常不穿。后来雷顿大帝强制性地在军规中加入了这一条,琐子甲才被普遍接受。

    骠骑兵的武器有一杆没有护手的长枪,一把军刀。在法伦西起兵的初期,骠骑兵实际上装备斧头的更多一些。但后来在一些混战中,法伦西人发现纳西比斯骑兵的军刀要比他们的斧头更加灵活,之后巴兰克格累斯顿就将自己的骑兵的装备全换成了军刀。至于,法伦西人的长枪,由于普遍比较廉价,所以骠骑兵一般在刺中敌人后就将之脱手。后来,索格兰德琉斯发明了长枪投掷战术,为了贯彻这一战术,他所率领的第三军团还尝试改进长枪,使之能成为刺杀和投掷都可以的武器。当然,这一战术是为了弥补对抗重骑兵和步兵方阵时的劣势。轻步兵方阵经常被这一战术所打乱,然后给骠骑兵以有机可乘。而对于重骑兵,长枪也往往能借助动量原理的相对性,给予其原先无法做到的杀伤。但对于训练有素的士兵,这一招并不能收到特别好的效果。

    玛斯塔尔

    玛斯塔尔人真正引以为傲的是他们的重步兵——方阵军,可以说超过4法兹的长枪c能够覆盖整个人的椭圆型盾牌以及厚重的全身甲才是玛斯塔尔军的灵魂。客观地来说,大陆上没有任何一支军队敢于和玛斯塔尔方阵军正面交锋的,因为完全不可能获得胜利。但同样,战场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玛斯塔尔人由于不重视轻步兵,特别是弓箭手的发展,所以在帝国初期其军队的远程火力几乎为零。在大陆公历211年的战役中,帕米斯人让自负的玛斯塔尔人吃足了苦头。可即使是这样,玛斯塔尔依然没有放弃方阵军的想法,而是为其开始配备其他类型的部队以弥补起缺点。最后,如今的玛斯塔尔各个军团和联队都是以方阵军为中心建立起来。这个做法就好比,不放弃笨重的重型坦克,而是以其为核心配备一个完整的由中型坦克c自行火炮等其他装甲单位而形成的部队。虽然这样玛斯塔尔军重新确立了不败的地位,但也只是限于“不败”而已。除非变成阵地站,否则玛斯塔尔依然很难获得优势。

    伊比里亚

    在格兰特王朝没有建立以前,玛斯塔尔女皇——希格拉妮一世曾这样评论伊比里亚军,“士兵就是一群胆小的农民,军官就是一群贪婪愚蠢的贵族强盗。”伊比里亚军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威廉格兰特针对伊比里亚军队的特性,制定一套符合国情的战术,在未来的几个章节我们会讲到,这里就不多累述了。)

    帕米斯

    帕米斯骁骑兵一直是公认的大陆最强,虽然他们西边的邻居——雷诺克斯人也许不同意。但无庸质疑,在曾经发生过的大规模骑兵战中,帕米斯人从无败绩。而骁骑兵在对抗步兵时也表现得很出色。以上的一切,首先要归功于骁骑兵那严格的纪律。就我们所知,在骑兵开始冲锋后,想要在约束他们,把他们重新组织起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帕米斯人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一对一的话,也许一个帕米斯骁骑兵不是一个雷诺克斯骑兵的对手。但是如果出现集团作战的情况,那么雷诺克斯人只能在初期与之持平,战况拖得越久,帕米斯人严格纪律的优势就越明显。所以,单纯把任何一个帕米斯万骑长看成一介武夫的想法都是侮辱自己智商的行为。玛斯塔尔重甲枪骑兵也许能一直保持一个完整的阵型,但却没法像帕米斯人那样散看阵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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