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已经是大三了。有一阵我又经济危机了。于是想到了把电脑卖掉。
我铺好白纸,找来老四的毛笔和墨块,对宿舍里唯一在的兄弟说:“干嘛哪?”
老三答:“学习”。
“靠,都毕业了,还这么勤奋”。
我追问:“啥内容?还用戴耳机?”
他诡秘的笑笑:“看高树(请注意这不是错别字)。hia,hia,hia”。
我凑过去,瞄了一会,然后bs地说:“出息!”
老三诧异:“啥时候一本正了呢?这不是你引领的嘛?”
我仍然充满鄙夷:
“就不能整点步兵的?以为搞人体艺术哪!”
“切!谁像你,就喜欢没马的。”
我满脸陪笑:“给哥写个电脑转让广告呗。要有创意的。”
“大哥,能不能不扫兴?”
我说:“晚看一会会死啊?”
他侧侧头:“让老大写。他字儿好看。”
我不屑:“他在我用你?丫不知道又撂到哪儿自习去了,刚才我西教自习室转了一圈,没寻着。”
老三无奈:“那明天请客啊,否则不干。”
“靠,没你这带毛猪,我还当不了张屠夫了?”
老三乐了:“嘿嘿。那哥哥您自己写哈。我现在这事儿太重要了,这可是涉及到我人生最重要的第一次。”
我眯起眼睛,满脸羡慕,当然心里小有嫉妒和恨,“怪不得你丫这两天总练俯卧撑。王小双妹妹终于同意你的无耻要求了?”
老三奸笑:“嘿嘿,今夜有戏。”
我吐了一口,“我靠。我diy。”
觉得有点儿容易歧义,我补充道:“我说写广告。”
于是我脱下上衣,光着膀子,一边磨墨一边抱怨,丫的老四,有方便的墨汁不买,非附庸风雅整墨块,让我这个费劲。真想找头驴来,不过倒挺香的。
我用了吃奶的劲头,抓紧笔管开始在纸上爬行,写两笔就渐渐熟练了,于是一挥而就,宛如王羲之书写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
内容如下:
cpu:adxx内存:xxx硬盘:xxx我正自己欣赏,淡淡的墨香之下,这些字不仅有点像闹别扭似的瞄我,而且好像还很委屈。
我不禁小有惭愧,感到有些对不起老四价值不菲的文房四宝。真是愧对文人啊。虽说俺不喜欢文学,但也不能暴殄天物啊。想了半天,重写了一副文采斐然的:
卖身公告故主行将远离,竟将弃我而去,情何以堪?(大概是当时受了璩美凤的影响,感觉这四个字特别拽。)特此通告天下,小女子要另觅新欢。
我得意洋洋,非拽着正直着眼睛,流着口水的老四,非让他欣赏。一边吹嘘我的文笔是多么的简约雅致,真正大有古风。
老四心不在焉,挣扎着连着敷衍我说“佩服佩服”,我感觉他有点心不在焉,指责他敷衍我的佳作,他撕扯着说:“大哥,我还是觉得我的玛利亚好看。再说我得学习。”
我无奈,只好自己继续写清词丽句。一边写,一边感叹当年的古汉语修养果然没有白费。
接下来是这样写的:
“我其实就一电脑,马上让人踹了,找个愿意要二手货的。偶虽然记忆力超群,计算毫无纰漏,聪明伶俐,但却一点也没有主见,温柔听话,你让偶干什么,偶就干什么。偶心脏是adxxx的,大脑是xxx1g的,脸是联想xxx的,虽然折旧了两年,但也不算熟女。期间换过一次皮肤,整过一次脸,本来凸凹有致,现在是纯平的了。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一一一一一一只要2000块,我就是你的了。来抢我吧。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