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融合阳副魂
从饭店回到十三的旧居,已经是深夜。
晚餐是在鸿运大酒店进行,我与黄十三,姜诗三人,要了个小房,按姜诗的建议,点了几个清淡的小菜,按黄十三的意思要来点白酒的,但他也受不了姜诗的坚持,丢了个“你家管家婆?”的眼色,勉强让步,改喝红酒。
吃到一半,饭局便中断了。
原来张七闲来无事,去旧居找我,把交通灯的赔款带给我,顺便载我外出吃饭,没想到黑灯黑火的,甚是奇怪,先是打给林作南,问他我是否与他出去了,得到否定后,又打给黄十三。
然后,然后便是铁骑帮二十多人,蜂拥而至。
然后是小房改大房,满满的三围宴席。
对姜诗的存在,一下子引起铁骑帮众人的注意,当得知是黄十三请来为我做特护的护士后,热情顿时高涨,在黄十三暗示出我对姜诗的意思后,纷纷打趣起来。
姜诗哪见过此仗势,红着脸,羞涩低着头,不敢多说。
我倒是无所谓,男人嘛,脸皮比较厚实呃,不是,男人嘛,总是比较坚强的,笑吟吟与他们吹牛打屁。
黄十三对我是知根知底的,怕众人玩过头,便安排张七先送姜诗回家。
出于礼貌和心甘情愿,我毫无例外也陪着送到门口:“姜姑娘,今天辛苦你了,晚上早点休息吧。”
姜诗点点头:“你的伤未痊愈,少喝点酒,我走啦,明天见。”
我摆摆手道:“没事啦,他们会照顾我的,拜拜。”
回到餐桌,我后悔了,他们真的很照顾我,每个人都照顾了我。在一起说是吃饭,更多的还是喝酒,在道上行走,比任何一个地方更注重酒的气氛。事实上,从他们来到酒宴到晚餐结束,我记不起有没有吃菜,更不用说是吃饭。
从小到大,我喝过很多很多次酒。大学二年级后更是差不多每周会喝一次,我记忆中,很少喝啤酒,在学期,没有几个经济是有富余的,很简单一笔帐,一支啤酒少则三元,多则七八元。按我们的酒量,一人一箱啤酒也只能是喝好的概念,所以用一瓶白酒代替一箱啤酒,对于穷学生来说,是很划算的。
黄十三友情提醒我,如果想与他们交朋友,就要把酒喝出势来,不要担心喝醉了。所以看见服务员抬了几箱白酒进来,我已经知道,他们会认可我的,喝白酒毕竟是我强项,一直以来,我喝酒有个秘密从来没告诉别人,那就是我的酒量,白酒比啤酒好,一瓶白酒与一瓶啤酒,我选择白酒。
最后的结果是,铁骑帮众列成车队送我回十三的旧居,因为他们开始喜欢我了,按张七的弟弟张五的话“身上有伤而大碗喝酒者,可当兄弟也”。
酒精的刺激,使我进入兴奋状态,难以入睡。
我半躺在沙发上,点了支烟。
夜色本来很好,旧居周围居民太多已经关灯入睡,从窗口望过去,街上昏暗的路灯,被融入的月色中,反而破坏了月色一泻如银的美景。我有点怀念废品店的夜晚了,在那郊外较偏僻的地方,店后面几百米处是连绵的几座几百米高的小山。几堆未经整理过的废旧金属静静趴在办公室的墙边。微风中,会传来阵阵熟悉的铁锈味,一切似乎都显得很安逸。旧居这边,除了偶尔传来机动车的雷鸣声,空气中隐隐约约弥漫着汽油的废气味道。
如无例外,阳副魂今晚还会来找我,我下一步怎么做?
虽然这个问题我思考了一整天,但并没有担忧,只是觉得太多的未知。
回首过去的二十多年,虽然很平淡,很平静,如果没有任何的意外,我很愿意就这样下去,与小怡结婚,生个小孩。在家乡千里外,挣口饭吃。过年过节,回家探望父母,一年又一年的到小孩长大,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