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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渐渐跑出农兵们质量低劣,制作粗糙弓箭的s程范围,零零落落的箭支,像是送行似的撵着马蹄印,钉满了被马蹄踩碎的草地。

    我听见敌人的队伍里,传来某个大人物气急败坏,动物般的咆哮声,渺远的细碎声飘进耳朵,弄得我耳廓痒痒的,仿佛一只毛毛虫,在里面扭扭捏捏的爬过去。

    隐隐约约更多的声音,争先恐后的钻进来,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风声还是人声,直到大地开始微微震颤,战马惊慌失措的张大鼻孔,不受控制我才知道,乃乃的是骑兵,铺天盖地蝗虫一样的骑兵!

    “分散开跑,这样大家逃脱的概率更大些,他们的目标是我,现在保存实力才是关键!”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已经因为惊恐而破音,哆哆嗦嗦的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颠簸,总之我脑海里就三个字,游魂般的飘来飘去……

    敌人果然被延森的计策骗到,试问有谁会看到一只鸭子肥肥的放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所谓的骑士风度在赤luoluo的现实面前毫无市场,当乐芬男爵知道眼前这群丢盔弃甲的骑兵,竟然就是奈梅亨伯爵本人率领的时候,顿时跪在地上感谢上帝的眷顾,抑制不住胸中小兔子一样激昂的豪情,点起手下的骑士们就吆喝着出发了。

    当然在他们看来,追上我们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然后就可以道貌岸然的宣称,自己是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趾高气昂的和对方讨价还价,揣着满兜的赎金扬长而去,从此拥有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勾引少不经事的贵族小姐的传奇故事。

    乐芬男爵带着手下一大群衣冠不整的骑士,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眼看着距离被一点点拉近,急得我抽风似的拼命踹着战马的肚子。

    由于时间仓促,大部分刚刚用完早餐的骑士,还没有穿上繁复的铠甲,只能慌慌张张的在侍从的服侍下,披上锁子甲和罩衫,连长枪都没拿就被男爵催着出发了,于是乎就出现此刻奇怪的追逐场景,单从衣着上来说,我们半斤对八两,邋遢的不相上下。

    “大人快看,敌军分出了一部分骑士,看起来是要绕到我们的侧翼驱赶包围我们!”一个眼尖的骑兵脸都憋红了,大声的提醒我敌人的动向。

    我转过头观察着,果然看到有十几名骑士,和同样数量的侍从骑兵离开追赶的大部队,沿着平坦的河滩提高速度,准备从我们左翼包抄过来,*迫我们向着右侧的森林寻找退路,利用茂密的树木迟滞战马的速度,慢慢的追上我们。

    “不要慌!从河滩包抄需要爬一段不高不矮的小土坡,咱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敌人合围之前冲过去,大家加把劲!”

    我知道在这时候,自己就是整支队伍的主心骨,命运再一次被上帝交到我的手里,是险中求胜还是功亏一篑,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双眼睛,正在笑眯眯的盯着自己……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是不是这次的惨痛经历让我下定决心,要开发带轮辐的马车,和近乎偏执的修缮领地内的所有道路,因为在经过长时间剧烈的马上颠簸之后,我感觉自己创造了生理学上的奇迹,五脏六腑全都位移至少五公分,心脏离大脑越来越远,造成了对这重要器官供血的严重不足,垂体因此萎缩,使我丧失继续上战场冲锋陷阵的激情,从而常年神经性呕吐,症状类似于后世的晕车晕船,据不完全考证,我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个晕马的人。

    出发的时候二十名骑兵英姿飒爽的排列成行,表情严肃压抑,他们身上精致坚固的威尼斯铠甲,曾经是无数士兵艳羡的对象,这些骄傲的战士是奈梅亨伯爵领的天之骄子,农家女心甘情愿献出自己的梦中情人。

    那些落选的骑兵,表情寥落的看着自己朝夕相处的战友,在众人狂热的簇拥下,随着伯爵大人执行一个肯定会立功的任务,只恨自己平时训练时偷j耍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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