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人您不把我当外人,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儿女情长扭扭捏捏了。”
延森把自己的战斧背到背上,然后找了块平地蹲下,用树枝画着简单的草图。
“乐芬男爵的军队人数众多,除家族骑士和赶来参战的亲朋之外,还有一支一百人左右的诺曼人雇佣军,这些精英兵种,层层叠叠将男爵的行军大帐围在中心,外面才是纪律涣散士气不高的农兵。”
“这样的布局就是为防止被敌人偷袭,恐怕大人您仅凭这么点骑兵,根本没办法接近大营,只要先用农兵当炮灰减缓骑兵的冲击力,几阵弓箭齐射就能在瞬间将你们湮灭于无形,冷血的领主们是不会舍不得让几个农民为你们陪葬的。”
“嘶……”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乖乖,差点就一头撞上不归路!
这区区二十名骑兵根本不够敌人塞牙缝的,偷袭诱敌的计划是有些太冒险,可能是这招在以前的征战中屡试不爽,让我产生自负的心理,真的把自己当成不世出的欧洲名将,果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杀人无形。
我顺手拾起一根木棍,在延森画的草图上点了几个位置,继续追问他:“那你想想看有没有什么让我们接近男爵的营帐,或者让他们舍弃步兵,轻骑追击我们的办法?实不相瞒,我手下的骑兵只是诱敌之饵,真正的战场在离这不远的沼泽地,在哪里任凭他骑士再厉害也没有施展的余地,只能乖乖的送死。”我画了一条粗线表示马斯河,然后大概标出了设伏沼泽地的位置。
“原来这才是您的计划,不过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您,恐怕诱敌追击是不可能的,你们根本穿不过密密麻麻的营地冲到行军大帐,就像小浪花是撼动不了伫立在岸边的巨石一样徒劳。”延森想了一会,遗憾的表示无能为力。
“那怎么办,难道真的让我在战场上体面的等死吗?那还不如直接认输算了。”
本来自信满满的我一下子泄了气,瘫坐在地上,出征时横刀立马睥睨天下的豪情瞬间蒸。
“弗兰德斯?我连一个小小的男爵都奈何不了,还谈什么征服低地国家!”
廷森不动声色的蹲到我身边,下定决心似的攥紧拳头对我说道:“我有一个计划,伯爵大人,为报答您的慷慨和仁慈,请让我们森林骑士帮助您实现梦想吧!”
“加快度,没看到后面的敌人都快追上来踢爆你菊花了吗!”
我强忍着胃里被搅和成一锅粥般,七晕八素的五脏六腑不往外喷涌,拿出余力大声呵斥身边的骑兵。
“快点,再快点!不要吝惜马力,给我狠狠地抽!只要打赢这一仗,我保证每个人从头到脚重新换装,好战马随便挑!”
看着胯下快要跑得吐白沫的战马,我心疼的揪着眉毛,可是又没有办法改变,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都觉得很搞笑,十几个骑兵丢盔弃甲的玩命打马撒丫子跑在前面,后面张牙舞爪的跟着几百号,也和战马一样跑得快吐血的叫花子兵,一面跑还一面捡着满地骑兵丢落的铠甲武器往自己身上穿,那场面诡异中透着无厘头,如果此刻有观众路过的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拍胜利大逃亡的中世纪版本呢。
这就是延森给我出的馊主意,只不过在我的原计划上略微做变动,并且坚持认为只有逼真的效果,才可能让那狐狸一般狡猾的乐芬男爵上当。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骑兵们憋红的脸颊,和不停掉落的铠甲武器是在演戏,他们是真的奔跑到生命的极限,一旦前面有个微微耸起的土包绊倒马匹,马背上的骑士倒在地上就会因为脱力而再也起不来了。
头顶上茂密的枝叶忽然不见,阳光好像大锅里煮沸的热汤一样,呼啦啦的泼洒开来,烫得人眼皮都打不开,只能眯成一条小缝,马儿们跃入平坦如砥的河边草地,奔跑的度比在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