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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它也使得明朝军队作战时指挥不灵,没有效率。

    而且作战将领都是临时任命的,战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领对自己的士兵也不够了解,相互之间缺乏感情。这些对作战都是相当不利的。“处于控制兵权的需要,卫所长官只有训练的义务,没有调动的权力。在当时落后的通讯条件下,卫所军队几乎完全丧失了根据当地国防形势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能力。

    募兵出现于朱元璋起兵创建明王朝时期,明王朝建立后,创行卫所制,军队的来源已有保证,基本不再采用募兵的方式了。但卫所中的某些特殊组织,仍由召募得兵,如骁骑舍人、校尉、力士等。这些士卒隶于锦衣卫,不同于一般的卫所军。如前所说:在明代,军和民是不同的,“军是一种特殊的制度,自有军籍,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地位上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截然分开的。军是世袭的,家族的,固定的。一经为军,他的一家系便永远世代充军,住在被指定的卫所”。而且在役正军老疾或逃亡时,还要到原籍勾取,继了补役,若正军一家全部亡绝。则到原籍勾取其族人顶充。执行所谓的“勾军”,这样。卫所军户的世世代代,就被固定到了卫所。相比之下,募兵的处境要好很多。募兵无特殊户籍、领饷银、不世袭,也无固定驻地。加之当时的卫所军备废弛,战事吃紧,募兵制就渐渐的发展起来了。

    洪武、永乐时期,边境局势相对稳定。朱元璋时期,明军多次北征,基本上解除了蒙古势力的威胁,并在北边部署重兵,积极进行边防建设。永乐时期,国力强盛,边防甚重,又六次北伐,以攻为守,故明前期边患不重,也无须为此募兵。仁宣时期,鞑靼势衰,明朝的边防政策,亦转攻为守,维持和平。

    正统时期,这种相对稳定的局面由于蒙古瓦剌部的兴起而发生了变化。

    正统十四年,也先发兵内侵,明英宗率兵亲征,全军覆没。从此明王朝进入了中后期战乱频仍的时代,狼烟四起,边患迭兴,兵力不敷,不得不募兵为用。中就有募兵的记载:“新县治置田养士开封,盗起,民多敌意,乃募壮兵固守,贼始终不敢犯”。这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募兵虽不是最主要的军士,但他们也有了很好的战斗力。而且,时常被动荡的社会所需要。

    如果说洪武永乐时期的募兵是对当时兵制的一些小修小补,仅为一时之需,那么宣德以后的募兵则与明初有所不同,伴随着边境紧张局势的步步升级,卫所制的日益废弛,募兵便作为兵力的重要来源而受到越来越普遍的关注。

    宣德以后的募兵,多由于边境战争频发、兵力不敷而进行。

    土木之变后,京军溃散几尽,各地的勤王兵又不能即刻到达明王朝于是派官募兵,这样也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募兵。正统十四年,令各处召募民壮,就令本地官司统令操练,遇警调用。在诸边镇,则召募土兵。

    景泰元年九月,遣官于延绥诸镇各召募土兵5000人。天顺元年八月,亦选沿边民丁为土兵。这些募兵的待遇:给与鞍马器械,秋冬操练,支与口粮,春夏务农住支。免其杂泛差役。如有事故,不许勾补。

    嘉靖时期,南倭北虏,边患严重。募兵作为救急良策而被广泛采用,这是募兵制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嘉靖中叶,‘南倭北虏‘肆虐,明军的弊端彻底暴露,明廷采取了诸如加大募兵力度、改革武举等一系列提高军事实力的措施,才勉强顶住了外来压力。”

    此时的募兵制不仅行于东南沿海,而且北边的边军乃至京营,也逐渐用募兵来代替和补充卫所军。卫所制受到的挑战和威胁也越来越大,在明朝的军队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东南沿海倭患时,使用了大量募兵,人数不下10万。募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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