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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问贫富,试场之中,贫如乞丐的,富同王侯的,是一样待遇,无丝毫的区别。现在学校的组织,完全是家资富裕的占便宜,学校的等级越高,所需的费用越多,于是高深的学问,就成为家资富裕的私有物了。贫苦人家的子弟,是终身得不到高深学问的;即使实行义务教育,也不过得点粗浅知识罢了。

    但就全人民而论,贫穷的人多,富足的人少。现在的学制,只有富家子弟才有入学的机会,贫家子弟,是在摈弃之列,立法未免太偏枯了。我们实地考察,凡是富家子弟,多半怠惰,贫家子弟,多半奋勉,中国历史上,许多名儒硕学,都是从贫寒的家庭出来的。若照现在的学制,继续行下去,国家必要少出许多人才,无形之中就是受了极大的损失。

    从前科举时代,可以一面谋生活,一面自己用功,国家行使考试时,对于此等人,与在书院肄业的人,同样待遇,没有什么歧视之心。现在学校的组织,定要身在学校之内,住上若干年,才能承认他是某某毕业生;至于校外自修的,任他学问如何好,政府是不能承认的,依然把他当做弃材。若把科举时代名人的历史一查,在他们未遇之时,有教学糊饭口的,有充当书佣的,有务农下力的;假若这些人生在今日,可以断定他们永无出头之日。现在充当小学教师和充当书记的一流人物,要想得个硕士博士,是终身不可能的,这不能不说是学制上的缺点吧。

    宗吾既见到现行教育制度的诸多缺点,于是就想出一种补救的办法。他以为学校中的学科,大半是可以自修的,最好让学生自动去研究,教员可处于辅导的地位,不必死守学年制和钟点制,但为要考查他们的成绩,自当予以严格的考试。可是那些在校外自修的,也不可遗弃他们,只要他们的学力,和某一学校阶段的程度相当,亦应准其参与考试,考试及格,即当与在校学生同等待遇。因此他所主张的考试制,有两个目的:一是杜绝学校的积弊,使天才优越的学生不受学年制的限制,而程度较低的学生,不能侥幸毕业;二是把学校开放了,使校外学生,亦能参加毕业考试,方可多造就一些人才。似此,则消极积极两方面,都可以顾到了。但他的意思,尤重在后一目的,他是以“求学自由”四字为主旨的,因此,现在学校的组织,非设法解放不可;欲求解放,非先把考试制确立了不可。

    他主张举行毕业考试时,私塾生和自修生一律准其与考,正是想弥补上面所说的缺点,使家务贫寒资质可造的学生,不至成为弃材;并且校内学生见有校外自修的与之竞争,万一成绩不及他们,岂不为人非笑?自己也就不能不用功了。所以考试时加入校外的学生,不惟不能妨害校内的学生,并且可以催促他们用功,同时可以成就校外的寒士,一举两得,又何苦而不为呢?公家所办的学校,见有私塾与他竞争,恐怕相形见绌,自然也就不能不力加整顿了。

    他这种主张,当时也生出许多疑难的问题,但他都一一地予以解答:

    有人说:从前的科举,注重文字,是可以自修的;现在的学科,有许多非经讲授,是不易了解的,还有许多注重实验,并不是课本上的知识,是更不能自修的。他说:这种见解,他是承认的,他从前也虑及此,所以他上的主张考试的呈文中,即说得多设补习学校,并可于适中地点,设公共理化室,图书标本室,专聘教师,常住其中,许人自由请问等语,也就是救济这种缺陷。他以为中学的课程,很多是可以自修的,间或有不了解的地方,只要有人指示门径,仍然可以循序进行的。他的主张,是先把考试制确定了,并且把校外自修生准其与考一层也确定了;然后基于考试制上,再想出种种方法去扶助它就是了,现在的学校,各置仪器标本一套,封锁的时候多,利用的时候少,这是很不经济的。依他的意见,可以各校共同置购,放在适中的地方,各校先在校中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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