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他干嘛干嘛呢,点着媳妇的鼻尖,笑的那叫一暧昧:“是不是想我了?”最近那什么的生活极其和谐,俩人的感情急剧升温到热恋时期。一日不见,甚是想念。
才不是这个心思呢,推开柏少阳,严曼曼急火火的从柜子里拿出件毛背心:“试试,合身不?”
哎!会错意了!柏少阳怪失望的,不过也行,有新衣服穿。
柏少阳不是那种特别爱穿爱打扮的男人,衣服鞋子够用就可以,多了浪费,但牌子和款式一定要好。所以柏少阳很少买衣服,多半是严曼曼逛街看到了或者他中意的牌子上新品了才会添置几件。
路之恒正好相反,那厮爱美的接近病态,每款衣服最多穿三次,然后不是送人就是捐了。为这事安悦没少骂他,骂他败家,骂他不知人间疾苦,是个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路少爷还挺冤枉的,老子的家教,穿着随便对人对己是种慢待。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观念,安悦出身穷苦而路之恒则是含着金汤勺出世,一个天一个地,自然无法苟同对方的观点。所以那二人才很难和平共处。
其实柏少阳和路之恒差不多,都是富贵家的孩子,但有一点不同,小时候的柏少阳寄居在外,并未真正的生活在柏家大宅。庶出的孩子,虽然不至于穷到紧衣缩食,终归不是路之恒那种名副其实的大少爷。私生子,只这三个字就矮了一大截。
很合身,正好天气转凉,衬衫外套件绒绒的毛背心,既保暖又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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