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特些声明:本文转自《中国魏晋南北朝政治史》

    (一)西晋的建立及其政治制度

    1.西晋的建立三国魏齐王曹芳正始十年(公元249年)正月,权臣司马懿发动政变,诛杀执政的曹爽及其党羽,司马懿及其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操纵朝政

    他们先后击败了王凌、毋丘俭、诸葛诞等亲魏势力的武装反抗,诛杀与其不合作的朝廷大臣与名士,笼络朝中权贵,任意废立皇帝,并趁蜀汉衰弱之机将其消灭,司马氏的地位日益巩固。魏元帝曹奂延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昭由相国、晋王建天子仪仗,设晋国官属,取代曹魏只是一个时间选择的问题了。

    延熙二年八月,司马昭病死,其长子、晋国王太子司马炎(公元236—290年)承父、祖遗业,继为相国、晋王。九月,以魏司徒何曾为晋国丞相,镇南将军王沈为御史大夫,中护军贾充为卫将军,议郎裴秀为尚书令,魏只剩下一个名号。十二月,司马炎用曹魏代汉的办法,登坛祭天,受魏“禅让”,取得帝位,封魏帝曹奂为晋陈留王,以晋为国号,改元泰始。

    历史上为了把这个以洛阳为都城的政权同随后都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市)的司马氏政权区别开来,因洛阳位于建康西北,称之为西晋。

    2.西晋的政治制度

    西晋的政治制度上承曹魏,别有创新,有些为东晋南北朝所奉行,深刻地影响了西晋一代及其以后的政治。

    (1)三省制度的初步确立

    西晋代魏,同曹魏代汉一样,以王朝禅代的方式和平地进行,曹魏时的显贵大都成为新朝的开国元勋。

    司马炎称帝后,模仿古代名称,杂采近代制度,同时设置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等名号,号称八公,以宠待勋臣贵戚。

    其中太尉、司徒、司空虽沿汉魏仍有宰相之称,但除了司徒还拥有掌管州郡中正对士人乡品的品第职权外,与其他五公一样,几乎都是尊宠虚衔。

    由于曹爽及司马氏父子先后操纵曹魏政权时,都利用尚书机构发号施令,使汉魏以来权力日益上升的尚书机构在西晋时取得了朝廷大政的决策权。尚书台(省)以尚书令、尚书仆射主掌,西晋初尚书台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度支、屯田六位尚书,后又改置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六尚书分掌三十五曹,各曹以郎中负具体责任。

    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职权上,都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事的真正宰相,有时皇帝还特置录尚书一职以委任权宠,全极处理尚书台事务,太常等九卿及地方官员,均奉尚书台命令行事。

    曹魏设置的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不仅掌管诏令、文书的撰定,而且参议政事,地位、声望都较曹魏时期大为提高。门下省长官侍中、散骑常侍等既保持其在皇帝身边为皇帝提供政策咨询的权力,又获得审查尚书机构上行下达的文案的职权,权力增重,这样,三省基本上取代汉代的三公九卿,成为中央皇帝之下的最高权力机构

    (2)分封制的演变

    分封制是西晋政治制度中一个重要内容。早在魏延熙元年(公元264年),司马昭任相国执掌朝政时,尚书仆射裴秀便奏行五等爵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及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男共八阶,封授勋旧,司马氏党羽“自骑督六百余人皆封”。

    其中司马懿弟、魏太傅司马孚食邑万户,地位等同于魏宗室诸王,其余县公食邑1800户,封地75里;大国侯食邑1600户,封地70里;次国侯邑1400户,地方65里,以下爵位每降一阶,食邑户数减200户,封地减去5里,至男爵食邑400户,封地1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