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资,取也。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言爱父与母同,敬父与君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言事父兼爱与敬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
移事父孝以事于君,则为忠矣。
以敬事长则顺,
移事兄敬以事于长,则为顺矣。
忠顺不失,以事其上,
能尽忠顺以事君长。
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则常安禄位,永守祭祀。
盖士之孝也。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忝,辱也。所生,谓父母也。义取早起夜寐,无辱其亲也。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
春生、夏长、秋敛、冬藏,举事顺时,此用天道也。
分地之利,
分别五土,视其高下,各尽所宜,此分地利也。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身恭谨,则远耻辱;用节省,则免饥寒。公赋既足,则私养不阙。
此庶人之孝也。
庶人为孝,唯此而已。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始自天子,终于庶人,尊卑虽殊,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
言无此理,故曰未有。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参闻行孝无限高卑,始知孝之为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经,常也。利物为义。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
五土分地而为义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则天地,亦以孝为常行也。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
法天明以为常,因地利以行义。
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顺此以施政教,则不待严肃而成理也。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
见因天地教化人之易也。
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
君爱其亲,则人化之,无有遗其亲者。
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
陈说德义之美,为众所慕,则人起心而行之。
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
君行敬让,则人化而不争。
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礼以检其迹,乐以正其心,则和睦矣。
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示好以引之,示恶以止之,则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赫赫,明盛貌也。尹氏为太师,周之三公也。义取大臣助君行化,人皆
瞻之也。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
言先代圣明之王,以至德要道化人,是为孝理。
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公、侯、伯、子、男乎?
小国之臣,至卑者耳,王尚接之以礼,况于五等诸侯,是广敬也。
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万国,举其多也。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欢心,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
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
理国,谓诸侯也。鳏寡,国之微者,君尚不轻侮,况知礼义之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