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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为买配股总共投入59100元,股票持有量则扩大到27027股,按每股60元的市价计算,收支相抵,大约净赚150多万元。

    正因为这一发财致富的神话曾是现实,也就激励了全中国搞“股份制改造”的热情。

    像“原野事件”这类侵吞国有资产的活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据新华社北京1995年6月1日电,山西晋安化工厂原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兼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经理张某、厂劳动服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等人瞒着化工厂,于1993年亡月擅自将市场申办为劳服企业,取得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但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4年10月,他们又将市场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并将市场的部分资产215万余元无偿量化给个人。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太原市体改委发现此事后,于1994年10月6日免去张某和刘某某的职务,并决定小商品批发市场暂缓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张某和刘某某等人仍于10月8日召开了“市场服份合作制创立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借口自己是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和股东选任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及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至见报时止,还把持着小商品批发市场的领导权和经营权。(见《羊城晚报》1995年6月2日)从张某和刘某某对这件事无所畏惧的态度可以看出,当时这类借“股份制改造”之名侵吞国有资产的事情,在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半公开化了。

    有的地方更直截了当,干脆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时,就给一些政府部门官员送上“权力股”,以便从政府手中批廉价地和廉价物质。原山东省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就曾利用认购股票这一形式为自己及泰安市市委书记、市府秘书长、公安局长等权势集团谋取暴利。这种猖獗的寻租活动,使政府方面有所察觉,终于在1993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将这种利用假公证、假审计、假评估等手段,在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发行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无偿占有股权的行为列为“查办经济犯罪”的重点。

    “淮桔成枳”留下的思考本节分析前几年“股份制”这张企业改制的“王牌”曾经失灵的深层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缺乏和“股份制”这种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尤其是没有股份制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治环境,从而使“股份制改造”成了各利益集团寻租活动的猎物,股票市场成为过度投机活动滋生的土壤。前几年“股份制改造”留给我们的教训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除了那些必须由国家控制的行业之外,必须使权力逐步从经济领域退位,使政府由过去经济生活的主体变为仲裁者;在制度安排上,要制约行政权力并使之与经济活动绝缘,从而达到根除腐败的目的。

    正如前文所言,西方实行股份制其实着眼的是它的集资能力它能将社会游资集合起来,形成较大的资本规模,去办分散的小资本办不到的事情,而不是我国一度非常强调的所谓“管理优势”。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中,和其它的企业组织形式相比,股份制并没有在管理上显现出多大的优势。忽视了股份制最基本的筹集资金功能,过高估计了在筹集资金之外的、有一些甚至是一厢情愿地想象出来的功能,如效率功能,必然会带来一大堆问题。

    前几年我国利用“股份制改造”这种形式重组国有企业,最终竟出现这种“淮桔成积”

    的局面,这种情况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点:在中国现有的社会条件下,试图用市场经济制度下特有的“企业精神”去改造国有经济部门,到底存在哪些障碍?

    现在看来,前几年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点。从内部原因来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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