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看出其运作还是比较规范,经常在舆论与法律监督之下,与政府虽然有联系,但基本上还是保持一定距离的。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围绕小布什政府取消遗产税的争论
4 围绕小布什政府取消遗产税的争论
2001年小布什上台,适逢美国经济开始呈现衰退迹象,他提出的第一批政策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以刺激经济,其方向与里根政府被称为“劫贫济富”的政策有类似之处。他提出的一揽子法案题为“经济增长与缓解税收法”,其中与公益事业有关的是逐步取消遗产税,原计划逐步递减到2009年全部免去。此案得到大多数共和党议员拥护,赞成者的理由是遗产税挫伤储蓄和投资的积极xìng,特别是伤害世代相传的家庭农场主。据小布什的方案估算,实施后10年内,那些本应jiāo税的人将少jiāo2360亿美元,而他们用这笔钱投资所得的利润将使政府增加比这更多的税收。最后该法案国会两院通过,并由总统于2001年7月7日签署,有关遗产税部分规定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是又加一条规定:到2011年重新回到2001年的征税水平,也就是减免是暂时的。取消派对这一条于心不甘,到2002年在国会提出删去这一条,使免除遗产税成为永久xìng政策。此案在众议院通过,但未能在参议院通过。这一争论还将继续下去。
美国在19世纪几次征收遗产税都是临时xìng的,主要是为支付战争费用。1916年开始正式征收所得税,也包括遗产税。当时所得税定得较低而对待遗产税比较苛刻,不到一万美元就开始起征,而且税率很高。主要是为防止出现欧洲国家那种世袭的贵族。但是后来逐渐放松,历届政府的税率都有变化。到小布什上台时,遗产税的起征数是67.5万美元,税率从37%开始累进,300万美元为最高点,税率是55%,其中家庭农场和家庭企业的起征数是100万美元。实际上每年达到付遗产税的美国人只有4.8万人,占死亡人数的2%,而其中留下500万美元以上遗产的死者每年约4000人,其家属所付税占总数的一半。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国会就曾通过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法案,但为克林顿所否决。
对小布什此项政策反对最力者正是美国最富有的慈善家。2001年2月,方案刚一提出,盖茨基金会会长老盖茨(比尔盖茨之父)立即发起向国会请愿书,得到索罗斯、大卫洛克菲勒、斯蒂夫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基金会会长)等120名美国富豪联合签名,要求不要通过这一计划。他们都是在遗产税起征线以上的富豪,也就是说,其家属可能是小布什政策的受惠者,但他们同时也多与公益事业有关,相信取消遗产税会损害公益事业。比尔盖茨夫fù没有签名,但表示拥护这一请愿书,并表示准备死前把所有财产都捐出去。老盖茨还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全面阐述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包括他对美国社会贫富悬殊的批评。
反对取消遗产税的理由如下: 这一免税政策只能使美国百万、亿万富翁得利,而损害那些入不敷出的穷人。政府因此而损失的亿万税收,不是靠向支付能力更弱的人征税来弥补,就是削减社会福利、医疗保障、环境保护和其他对社会福利至关重要的政府项目。特别是取消了富人向公益事业捐献的一大动力,将减少私人公益事业的收入。遗产税对慈善捐赠一向是一大促进力量,而免去这项税收将对慈善事业带来破坏xìng的影响,对美国的民主、经济和社会都不利。另一位在《福布斯》杂志上名列富翁排行榜第四位的巴菲特(Warren Buffett)也强烈反对这一计划,他说他没有在盖茨请愿书上签名是因为它对这一政策的危害xìng还强调得不够:除了经济损失外,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美国赖以建国的社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