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以及对社会问题研究的自由主义观点心存疑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几次比较重要的国会行动,来自“左”和“右”的都有,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
次。
1 “沃尔什调查”(Walsh Investigation)与《1917年税法》
前面提到,现代基金会的兴起与进步主义的历史背景分不开。这一时期也正是政府加紧采取限制大财团无限扩张的政策之时,洛克菲勒家族和美孚石油公司尤其成为
众矢之的,也是反垄断法整治的对象。所以1908年,洛氏提出成立基金会,要求在国会立案,主动接受国会监督时,从总检察长到总统(塔夫特)都怀疑其动机是企图用另一种方式永久拥有其财富,国会也是抵制多于支持。结果未能在联邦政府注册,最后于1915年在纽约州根据州法律注册。但是仍受到联邦政府的调查和抨击。
1913年威尔逊总统上台后,指示成立了第一个对新出现的基金会进行调查的委员会。当时因劳资关系紧张,国会成立了全美工业关系委员会调查各大企业工潮情况,这一调查也涉及这些大企业家成立的基金会。该委员会的主任指责这些基金会坐拥巨资、权限不明确、享受免税、不受公众监督、屈从捐赠者的意志等等,并认为它们足以妨碍小型的私人慈善活动。卡耐基基金会首当其冲。洛克菲勒基金会也在成立的次年立即受到政府调查,起因是基金会任命了一个经济学家小组研究当时日益尖锐化的“工业关系”(实即劳资关系)。此时正值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矿工大罢工,罢工以州政府残酷镇压而告终,罢工涉及的企业中有洛克菲勒家族大量投资的工厂。于是,以参议员沃尔什(Frank P.Walsh)为首的联邦政府“工业关系调查小组”对洛克菲勒基金会进行调查和质询,主题是基金会与洛克菲勒财团的利益分界线在哪里,也就是基金会是否是为财团服务的一种掩护。此事成为头条新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调查结果是对基金会的怀疑未能成立,不过此事也使基金会更加谨慎从事,在工作模式上更加强调通过资助有关机构和学校来进行,避免自己直接出面。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后多年集中在自然科学,而未涉足足以引起争议的社会科学,除了其负责人的信念外,多少也有避免麻烦的想法。
国会的主要疑虑还在于基金会对公共政策的影响,认为需要加以规范和监督,其途径就是通过税法来鼓励或遏制其行为。因此这一轮调查的结果是出台了第一部针对基金会的法律,即《1917年税法》,确定基金会受财政部国内税务局的监督,并且规定总统不得谋求私人资金来支持其某项政策或政策思想,但是事实上此类事情从未完全杜绝。总的说来,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国会对基金会的主要关注是防止其政治影响太大。
这些例子都说明大基金会一开始与政府的关系即使不是对立,也是不和谐的。只是它们的出手确实很大,所作所为又的确是社会所需而政府无力满足的,而且当时美国政府尚未建立福利制度,所以没有通过进一步予以限制的立法。但是围绕着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辩论及其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却强化了基金会的独立xìng:一是独立于政府,确定其私人xìng质;二是独立于其初始捐赠者或其家族,日益脱离其意志的影响。这样,基金会就成为真正的“第三部类”。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来自右派的攻击
2 “里斯及考克斯调查”(Reece and Cox Investigation):来自右派的攻击
20世纪50年代初是麦卡锡主义时期,美国国会掀起了对“享受免税待遇的教育和慈善基金会”以及其他类似组织进行全面调查的活动,主要内容是调查“非美和颠覆xìng活动”。国会先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