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高兴的时候喜欢喝酒。因为一旦麻木了,琐碎的其他情绪和理智都不在了,只剩下高兴,然后就会感觉更高兴,高兴得不得了。
罗德哈特现在很高兴。乍一看他似乎并不是很会喝酒,一杯酒脸就开始泛红,眼神也有些散漫露出些醉态,但是接下来无论怎么喝他也只保持那一些醉熏熏的感觉不会继续深一步地醉下去,于是就一直停留在微醉的状态中,理智并不失去却又能够把情绪尽情地散发出来。这无疑是个在酒桌上极受欢迎也极度有用的天赋。
一个多月前他护送克莉斯回到了公爵府,公爵和他接触了一下,交谈了一通后立刻以非常专业地道的眼光看出了这是个难得的可造之才。须知人才固然难得,而能够死心塌地的人才更是难得。一个资质良好没有家族背景没有政治立场的年轻。这种基于感情培养出来的人才才是真正可以委以重任的心腹。于是公爵让他留了下来,还为他在即将举行的为圣骑士团招募团员的比赛报了名。
“这辈子如果要说我有什么感激和尊敬的人,只有两个。一是我死去的爷爷,二是就是你了。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死了,也绝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机遇,我能够比原来成长也都是因为你的影响。你不只是我尊敬和感激的人,还是我的朋友,朋友啊。我居然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真是我的福气。”罗德哈特的俊脸发红,借着酒劲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很多人在伤心的时候喜欢喝酒,觉得喝得麻木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人一般却很难喝醉,因为老是分心在想着怎么还不醉,所以反而老是醉不了。
阿萨现在就是这样。头也开始晕了,四肢的感觉也已经开始麻了,但是思维却好象越来越清楚,甚至还分得出自己是四分伤心三分烦恼二分愤怒一分懊悔。
说老实话,他并没怎么想起过这个朋友,和对方把自己视为偶像而时刻放在心中的态度一对比,很觉得有点愧疚。这样一分神,好象伤心烦恼又削弱了一点。
罗德哈特用几乎是渴求的语气问他是不是打算在王都安顿下来,会不会和他一起共闯一番天地。他原本已经被残酷现实熄灭了的雄心壮志又因为被这天赐良机打开了眼前的新天地而重新猛烈地燃烧起来。“你看这世界上什么东西是不需要力量的?什么东西是力量所解决不了的?我以前还以为正义,光明和爱这些崇高的东西可以超越其上。但是即使这些东西确实是有,但是落实下来也是需要实力。”他看向阿萨,半醉的眼睛里全是尊敬。“这是你让我明白了的道理。”
阿萨像喝白水一样大口灌下一杯麦酒,醉醺醺地看着他摇头说:“你弄错了。我只知道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想什么就去做什么。哪里能让你明白这么深奥的道理.....”
“不,就是你让我明白实力的重要性的。”半醉的年轻骑士非常肯定他是自己的偶像。“而且到了这里以后我也终于觉悟了,在这社会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地位,就是权力。”
他的这种思想上的进步至少有一半要算是姆拉克公爵的功劳。对付这种充满了激情的年轻人公爵简直堪称圣手。不露痕迹的随便一点小动作,小语言,就可以让他们自发的充满公爵所需要的各种斗志,为其所用。
“我们一起干。只要我们两人同心协力,这天下....”
“没兴趣。”阿萨终于感觉出有点昏了,满意了。
“你太清高了。”罗德哈特摇头叹息,连这个拒绝他都觉得是道德高尚的表现。“要知道,这世界本来就像厨房,再精美的佳肴也必须满身油腻一手肮脏才弄得出。难道不居高临下地站在高处俯视那些庸庸碌碌的蠢材,反而甘心让那些因为出身好就要站在你头上的混蛋在这世界上为所欲为吗?”罗德哈特脸色红润得生机勃勃,酒精把他体内深处欲望的活力激发到了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