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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子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子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子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子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子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子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子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子,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顶斗笠,躲起来看着那些跟踪自己已经六天的交趾人。为了方便他们特意将驿站给他们让了出来。

    果然。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交趾人就纷纷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云峥几乎分不清这些人是人是鬼,他们进了驿站之后甚至来不及检查。就脱掉衣服鬼哭狼嚎的点着火烧烤匕首,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除身上的蚂蝗。

    光溜溜的人鬼不分交趾人处理完蚂蝗之后,才发现周围站满了举着强弩的甲士,因为身上套着绿色的绸布,在光线晦明的傍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弩箭嗤嗤的从对面射过来,没有任何防御的交趾人哀嚎着倒在地上,只有那些刚刚走进驿站的交趾人依靠同伴身体的掩护,赤身**的逃遁进了森林。

    武胜军没有追杀,那些光着身子逃走的人,在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笑容满面的野叟又收集了大量的武器,不算从升龙城中得到的武器,光是这里的武器就足够武装他为数不多的族人了。

    驿站成了死人的园地,武胜军已经没有办法再留在这里了,森林里的食腐动物已经在四周不断地巡梭,水桶粗的蟒蛇悄无声息的滑过来,开始吞噬尸体,就连远处的鳄鱼也迈着断腿跑的飞快,这是人家开盛宴的场所,武胜军不好打扰,迅速的抖掉身上的蚂蝗,沿着泥泞的道路继续向东。

    一连走了三天,身后再也没有人来骚扰了,云峥在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甩掉了那些可恶的交趾人,就下令在一座新的驿站里全军休整,他准备在里停留三天,据前面留下的消息,商队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武胜军必须作为后备停几天,要不然这条道路就负荷不了这么些人同时前进。

    今晚有酒,不多,每人其实只有一大口而已,不过这已经是优待了,商贾们在这座驿站里留下了很多的生活物资,看样子他们在调整自己的行囊,再有五六天就能走出丛林,所以,多余的食物和物事都被他们抛弃了,驿站边缘地带有焚烧尸体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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