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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近一看,我发觉这女娃儿好像有点眼熟。樂文小说|

    瞧着她那听了莲实的话后始终乍青乍白的脸,我一时半会儿还是没想起来是在哪里见过。这也难怪,就算再怎么不服老,我终究是个挺大龄的神仙了,记性近来可是退化得越来越厉害,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说不定哪天,我就能忘了回孟婆庄的路。

    “阿岑,快过来。”

    莲实笑着,状似温柔地拉过我的袖子,将我一把扯到了身边。他一手死死扣住我的腰窝,低头温情脉脉,道:“怎么到现在才来?”

    我抖了一抖,嘴角僵硬。

    莲实一双眸子精光肆虐,手上的力道又大了些,勒得我生疼。

    “阿岑,说话啊。”

    他眼珠朝一旁女子的方向斜了斜,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小辈暮玄,给阿岑姑姑请安。”

    趁我发愣的这会儿,一旁的女娃却突然作揖,恭恭敬敬地给我行了个礼。

    我一头雾水,猛然觉得“暮玄”这个名字更是耳熟。

    暮玄那厢行完了礼,脸色已经恢复如常。她抬起头,用那双水盈盈的眸子瞧着我,倩笑道:“姑姑不记得暮玄了?”

    我皱了皱眉头,感觉就在嘴边了,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暮玄望着我为难的样子,眉眼弯弯,道:“姑姑可还记得章峨的重明鸟?”

    她这一句话,就如同丢进水缸里头的一粒石头,咕嘟咕嘟,许多记忆的泡泡都跟着这粒悠哉哉的石头翻上了水面。

    重明鸟,是莲实还没被老司命带回来时,在天池相交多年的好友。

    这事,我曾有幸听莲实说过一次。

    那个时候,莲实还只是一株七色莲,莲心也还没有生成五彩石。彼时重明经常到他的脚边去饮水,一来二去的,二人便结识上了。

    重明虽说是以凶狠著名的上古十大神兽之一,却是其中少有的吉兽。他脾气好性子慢,是个憨憨傻傻的青年。那时候,他常常盘坐在莲实硕大葱翠的莲叶上,傻笑着同他说话。

    莲实一开始并不乐意搭理他,原因不外乎是觉得他愣瓜瓜的性格和自己形象定位很是不符。可这重明好似喜欢莲实喜欢得不轻,常常几天几夜守在他旁边,同他没完没了地唠叨。

    这么好的精神头,日子久了,就连石头都能捂化了,又何况他一介乳臭未干的莲花呢?

    重明算得上是莲实最好的朋友,我从以前就觉得,二人十分的合适。

    重明喜欢漂亮的,莲实就长得尤其漂亮;莲实喜欢被人夸,重明就尤其喜欢夸他;莲实总是哼哼冷嗤,重明总是呵呵傻笑。

    二人不管从脾气秉性还是生活习惯,都非常的契合,所以,二人的好朋友就这么一路做了下来。

    二十万年前,莲实被老司命从天池带回。

    重明当时只是回章峨的家转了一圈,回来就发现自己日日守候的莲花没了心,一时气得怒发冲冠直跳脚。他性子直脑子笨,想不到什么高效率的法子,所以愣是火烧心一般地横冲直撞乱找,在几乎把整个天界都翻过来后,才在南斗宫里找到了被老司命握在手心的莲实。

    他怒火攻心,一脚就蹬翻了老司命的暖脚炉子。炉子里红彤彤的炭火冒着滋啦啦的烟,一股脑地都翻了出来,一个不留神,就烧上了旁边的帐帘。火舌四处乱窜,没一会儿,这稀稀拉拉的小火头就演变成了要把整个南斗宫都吞没的熊熊大火。

    重明和老司命一看那么大的火,当即就懵了,结果还是当时正在南斗宫里头做客的炎华上神伸出援手,一把将这火收进了袖子里,这才算完。

    重明瞧着一片狼藉的南斗宫,摸着脑袋一脸慌张,听说是忙不迭地给老司命和炎华君道歉,就差背根荆条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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