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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表决时,要给予支持,我特别强调:“基本法不能让香港工人失望。”姬鹏飞表示同意。

    但是,“六四”后,最后一次草委会全体会议,表决基本法草案时,“集体谈判”这一项,仍未获采纳。那时,我已被公布离休、调回内地,港澳办主持的港澳工作的内部会议,我已经不参加了,究竟什么原因不采纳,我也无法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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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六四后,政制政论激化的情况。

    英国政府一方面对中国政府采取强硬立场,中断中英间高层官员往来,拒绝参加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例行会议,另一方面,推动与他有联系的社会力量提出的政制方案,如“两局共识方案”,企图加快民主进度,既向中方施压,又与激进民主派争夺社会影响,限制其继续膨胀。当时行政局首席议员邓莲如公开说:“两局能达成共识(指形成方案),一定程度上是受到当时北京的学生运动,和香港市民声援行动的影响。”

    激进民主派重新提出“一九零”方案,建议立法会九一年应有半数直选议席,九五年实行全部直选;维持他们原来的提议,在九七年就由全民直选产生行政长官。他们声称,如果在九七年以前,香港未能建立民主政制,九七后就更无法实践。

    连一向赞同政制发展要循序渐进的工商界,以及“中间派”,也起了变化,认同加快民主步伐的主张。

    这种情况带来的问题,是在各阶层政党没有组成,激进民主派力量空前膨胀,未来立法会向中下层倾斜,甚至向激进民主派倾斜的可能xìng加剧。

    当时,咨委会的副秘书长邵善波提出“一会两局”的构想,副社长毛钧年将构想方案送给我,经工委认为这个方案可以考虑。

    这个方案把立法会分成两局,“地区选举局”和“功能选举局”。“地区选举局”采混合选举,头一、二届半数以上议席为直选。“功能选举局”由各功能界选出议员,类似西方的上、下两院,或参、众两院。

    一个议案,如果两局都予以通过,当然没有问题。假如一个议案未获直选医院这一局通过,而另一个通过了,就在立法会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这时就由行政长官来决定,或由两局互推出代表研究修改,争取两局都通过。如果不行,则由全体会议的三分之二多数做决定。

    邵善波这个方案,当时还只是大致上的构想,细节上的考虑不够。我把这个方案带到北京,在姬鹏飞主持的港澳工作会议上研究,大家支持这个方案,认为在“六四”后的新形势下,这是个办法。回香港后,我们正在研究怎么推到社会上去,还未有具体步骤之前,罗德丞突然公开提出了这一方案。我很诧异,罗德丞怎么会知道这一方案?又如何拿去的?我仔细查问,但无结果。

    罗德丞推出“一会两局”方案之后,政制政论立即尖锐起来,本来社会上不同的力量各自推销各自的方案,现在矛头一起转向“一会两局”,认为这是中方支持的,罗德丞也这样宣称,事实也是如此。一些协调活动也活跃起来,试图联合起来对抗“一会两局”。

    “一会两局”方案,与当时社会要求加快民主步伐的气氛不一致,我们考虑要适当满足社会思潮,又要防止立法机构过于倾斜,以至影响“九七”后特区政治局面立即大变。鉴于社会气氛过于情绪化,考虑这个方案出笼后,难以避免会遭到批评,因此打算有步骤地推出,以减少阻力。岂知罗德丞抢先出笼。罗德丞的社会形象本来欠佳,他又公开讲过,反对因六四事件而要加快民主进程,引起社会更大反感。“一会两局”方案由他推出,一时形成“围攻”的对象。

    工商界的罗康瑞,和中间派的程介南等人,不久也推出一个“四、四、二”新协调方案,即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立法机关议席,由四成直选、四成功能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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