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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讲分为三部分。一是当地的秘密地下组织,完全是地下党的做法,通过个人单线领导,直接向廖承志负责。

    另一部分是工委机关,即新华分社和中央及内地派出机构,派出人员中的党员。中央有不少部门在香港有外派机构或外派人员。所谓机构,有大的,比如外jiāo部外派的签证处;有小的,如军委总参在港有一小组,专门收集国外的书报、刊物。各省也有派出机构,往往是在他们组成的香港公司里。这些党员由工委组织部管理,由工委直接领导。

    还有一部分是由中央侨委派出,以及在香港由他们管理的那部分党员,他们自成系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所有在一个地方的党员都由当地的党委或支部来领导,因此,侨委委托工委来领导这部分党员,人事由侨委自己负责。

    一九八三年,香港、澳门有中共党员六千多人,从内地去的不到三千人,二分之一以上是当地党员。

    虽然这些党的组织归港澳工委领导,但实际上,当时的工委只能管理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传达中央的指示、新党员的发展等。至于业务上、人事上一直是双重领导。这种双重领导执行起来情况很复杂,问题也多。比如王匡任内,曾打算由工委统一管理中资机构的一切工作,包括其业务部分,没有成功。我到港后,也有人向我提出这一建议,我认为不可行。各中资机构分属不同省、市和中央不同部门管辖,别讲共产党在香港处于地下状态,我在江苏的时候,中央各部委的下属机构也很难统管。他们对中央外经部业务的指示更尊重,因为他们要项目、要钱、要物,要靠业务上司。

    我认为,只要求中资机构在涉及香港、澳门的问题上,接受港澳工委的意见,做到这条就很不错了。

    果然,后来在一些问题上,常有分歧。如工委从政治上考虑,希望中国银行贷款给某人,开始还勉强做到,后来却坚持要由北京主管部门批准。我们也不反对,双方都向北京请示。可是要获得北京批准很不容易,有些勉强同意了,意见却很大,他们向中央告状说,许某人“给我们的政治任务太多了”(指政治xìng贷款)。

    其实,贷款基本上仍是按业务规则办理的。无条件贷款仅属个别现象。银行要我代表新华分社做担保,我照办,出具字据。

    到任后,为搞清楚“一左二窄”的具体表现,成为我和干部及工作人员jiāo谈的重点。几位原社长、副社长,大都沉默相对,不提供材料,不表态,部门的干部在会上见他们不讲,也都不讲了。个别谈话时,少数广东籍干部也不肯讲。内地来的干部可能“包袱”少,反映了不少事例。例如某人告诉我一个走极端的事例:

    工委一度对赞同邓小平改革开放路线的《七十年代》(现改为《九十年代》)和《争鸣》杂志持支持态度。西单“民主墙”事件后,这两个刊物态度改变,批评邓小平的反民主言行。北京不能容忍,廖承志把王匡叫到北京,当面jiāo代:“把他们彻底搞垮!”王匡回来要杨奇坚决执行。杨奇表示:在香港条件下,“彻底搞垮”有困难,而且和两个杂志以往关系较好,主持人都是“左派”的朋友,有的还是从“左派”机构出去的,还有个刊物原在“左派”印刷机构印刷,也不再替它们印了,想用这样的手法来“摧毁”这两个刊物。在香港社会,怎么能做到呢?结果反而引起社会对这两个刊物的同情,不仅本地,海外也一样。两刊非但没有垮,反而提高了知名度,发行量有所增加,影响更为扩大,这种“左”派幼稚病的作法,连廖承志也不能免。

    机关风气保守,不lún不类。比如机关互相之间,文件上统称“兄”,例如一部门称另一部门“李兄”,保持地下党做法。事实上,看了文件内容,就会知道“某兄”是哪个部门,文件泄露出去,一样保不了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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