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就能拖垮一个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及其他收入的增长,已经不可能替代城乡居民要消除或者免除生活风险的需求了,已经不可能替代了。
所以,如果我们遭遇一个危机,就等于给社会保障建设一个推动力。近几年来,尽管我们的政府是在主动加快推进社保的制度建设,但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及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确实使社会保障建设产生了很大的飞跃。
周雨站起来问:请问杨部长,现在大家都在担心全球经济会陷入一种无就业的复苏状态中,您认为我国能否实现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同步性?如何保证这种同步性的实现?
杨部长:就业问题是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重大问题。你提到的经济增长当中没有带动或者是没有很大地带动就业的这种现象,在局部是存在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们认为现在经济增长和就业还是良性互动的。前几年,我们每年城镇新增就业都在1000万以上,去年年底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实对我们国家的就业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在一段时间曾经出现了就业增量减少,甚至绝对的降低,岗位流失情况加剧的现象。但是这种情况已经从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发生了改变。现在总体来讲,就业的形势从可见的指标上,已经大体恢复了正常。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个概念不仅是中央政府的一种目标和理念,也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种目标和理念。
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的项目上,都在考虑对本地或者是其他地方就业的带动效应,而不仅仅看对gdp的贡献。特别是不久前,国务院也制定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对带动就业会有更直接c更明显的效应。所以,我们相信,中国的就业和经济增长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同步的。如果有局部和阶段性的不同步问题,我们也会发现并且纠正它。
赵亮亮举手发言: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实际问题,在这里想请教一下杨部长:李某,27岁,于2004年2月20日被某塑料制品公司雇佣为临时工,在车间内从事进料工作。上岗前,公司未对其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知识教育,也未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只是派一个当班的班长告诉李某该干什么活。2004年3月19日下午4时,张某在加工塑料操作中,右手直接进料被卷入机内压伤,结果导致中指远节离断,食指c无名指挫裂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予以受理。而塑料制品公司坚持认为李某系单位临时工,劳动保障部门不应受理李某的工伤认定,并将李某辞退。
请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应受理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
杨部长:本案例涉及的关键是工伤认定的对象问题,临时工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一是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三是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用工形式除了合同制外,还有靠口头协议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灵活的劳动关系。因此条例规定的职工是广义上的职工,即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农民工c临时工c外来工等的劳动者。
此外,对于工伤认定对象还应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二是《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