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两个星期过去了,又是一个星期六。这一天原本打算在甄燕的珠宝店里度过的黎乐,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被胡舒的一个电话给打了出来。
“这么着急约我出来干啥。”见到胡舒的时候,黎乐不由自主的问道,电话里他只是让自己赶紧出来,至于什么事情到是没有透露。
“好事,你还有橄榄核的存货没有,已经雕好的。”胡舒一脸着急的问道。
“有啊,怎么了?难道是销路的事情有眉目了?”听到胡舒的话语,黎乐也不由的猜是不是销路的问题有着落了。
“有道是有,不过成不成我不敢打包票,其实这人你也认识,还记得黑豆那货不?”
“黑豆?”黎乐思索片刻,却想不起来这号人物。
“就三年前,他家那鸟,那狗,追了咱两条街的那个。”
听胡舒这么一说,黎乐到还真的给记起来了,记忆里有这么一段儿荒诞不堪的经历。
胡舒口中的黑豆明叫宋小龙,因为人皮肤黑,眼睛又小所以才给起了黑豆这么一个外号。他家里倒是蛮富裕的,老爷子是前任的财政局局长,膝下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如今自己经商,在bj那边似乎是搞外贸的,女儿在财政局已经是科长了,小儿子就是黑豆,也是最调皮的一个。
老爷子已经有六十多了,算上今年已经退休有六年了,那时候的老爷子喜欢逗鸟,家里有一只鹦鹉,据说还是什么非洲红毛的,挺贵的。而那时候的黑豆特别喜欢狗,在自家养了只狼狗,名叫憨憨。
要说这父子两一个爱狗,一个爱鸟也没啥的,可能是这狗真是随了名字憨的很,而那鸟又喜欢学宋小龙说话,这下就给组成了一个绝配的组合。
三年前的一天,宋小龙请胡舒和黎乐到他家里做客。在家中两人见到了一条没系链子的大狼狗和一只红毛的鹦鹉。见两人害怕,宋小龙便告诉两人这狗不认生但是千万不要招惹那只鹦鹉。随后便上楼说是洗个澡去。
宋小龙上楼以后,胡舒试着摸了下狗头,憨憨似乎很享受被抚摸的感觉,也让两人对其不再畏惧。
撩了一会儿以后,两人便对憨憨没了什么兴趣,这时候胡舒瞥见那只红毛鹦鹉,随后对着黎乐说道:“你说豆子为啥不让咱碰那只鸟?”
“我杂知道,我但觉得那鸟也没啥可怕的,你看这么吓人的狼狗都不可怕,一只红毛货还能翻了天?”
“要不咱试试?”胡舒提议到。
“那就试试呗!”年轻人总有股叛逆的心里,越不让他干啥,他就越想干。两人小心翼翼的走到那只红毛鹦鹉前,而后又拿手慢慢的伸向鹦鹉。在触碰的那一刻,又闪电般的缩了回来。
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两人对望了一眼,再次同时伸出手摸了一下,仍然没有事。
“你说不会是豆子故意吓唬咱们的吧?”胡舒开口说道。
“很有可能,你看咱都摸了两次了都没事儿!”黎乐很肯定的说道。
“那咱继续?”
“嗯!”
两人再次将魔爪伸向了那只红毛鹦鹉,这次却不是一碰即收。而红毛鹦鹉被撩了几次以后似乎有些烦了,随即开口说道:“我草!撩骚是不!憨憨,上,咬死他。”
这一下可怕两人给吓愣住了,而此刻那看着乖乖的憨憨也是汪汪两声叫喊之后便朝着两人冲了过来。
两人对视一眼,瞬间便朝着大门蹿了出去,那速度,绝对是火箭般的。
就这样,两人一狗追了两条街才以那憨狗放弃而告终。这么一追,也让两人吓的够呛,宋小龙的家也是不敢回了,同时也终于明白人宋小龙为什告诫他们那只鹦鹉碰不得。而后不由的感慨这只鹦鹉的聪明,宋小龙那么经典的话语都能被他学的一字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