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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香

    这样复杂的话,龙湛说不来,他只懂说“吃了好”。

    陆弘景烦他,猫叫一般喵出俩字:“不吃!”,带鼻音的,听着像撒娇。

    龙湛让他“喵”得一愣,不知怎的又一酥,脑子里搭错一根弦,手底下陡然一动,他把他掀了出来,舀了一勺子粥直送到他嘴边。不吃。还送。又不吃。追着送。

    陆弘景让他缠得没了脾气,一张嘴狠吃一勺,又张嘴,再狠吃许多勺,直吃到一碗完了,才想:这死小子挺有主意啊,敢当老子的家了!

    二十的老子到底不甘,抬脚踹了一下十二的儿子,儿子正好背转身坐着,被他踹个正着,虽说那一脚没什么力道,也吓了个好歹,他掉过身来问他:“嗯?”。

    是疼得受不住了踹我一脚?

    还是不服我强喂你要踹我一脚?

    “没事,你吃你的去。”

    老子忽然觉出自己挺孩儿气,蔫头耷脑地让儿子外头吃饭,少来惹事。

    龙湛出去吃饭的当口,陆弘景忽然想起有件挺要紧的事还没跟老铁说,这就又艰难起身,去了趟关防衙门。待到龙湛吃完回来,进门不见人,又不知人去了哪,他忽然有点儿茫然又有点儿慌,定了定神,他摸到自己铺上坐下,坐了一会儿,没啥好看,就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手是大手,他个子大,手也生得大,手背上青筋绽着,是常年不得好生活的样子,手指头倒长,长出了本分,怪不得有那专门养小扒手挣钱的盯牢他不放,对于“空空儿”来说,手指头是吃饭的本钱,越长越好,长而且尖,那就更好,好在他的手偏圆,特别在手指尖那儿,圆圆肉肉的,没有一点贫苦相,哪怕长了一手心的老茧,也还是富贵堂皇。这么一双富贵堂皇的手,长在一个要饭要大的人身上,不知该算是阴差阳错,还是必有后福。

    起码现在来看,他算是有后福的了。

    跟了一个不着四六的“爹”,有了三餐饱饭四季衣衫,每天读书写字混吃等死,和之前比起来,那是一重天一重地。至于现在他干的这些小媳妇儿似的活计么,都不能叫活计,撑死算在混吃等死里头。他觉着自己占大便宜了。有时甚至觉得自己便宜占大发了,莫名生出一种惶恐,生怕将来天道往复,占多大的便宜还多大的罪!

    然而他向来不是想得长远的人,刚想到罪过便不想了,从席子底下摸出陆弘景送他的北戎笔,在纸上勾勾画画,怕人看见,左手挡着,右手画。本来没想画来着,起头练的字,练着练着,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庆朝字就成了一个个小人

    端正好,萧煜从伤号房里出来,有话要找陆弘景说,直直过来,也不敲门,先站在门口往里扫一眼。

    他见过那半死不活的北戎人,看了看伤情,伤重,人也将死将活的,还发着高热,实话没问来,听了两耳朵烧糊涂了的胡话。胡话当中反复提到三个字:布鲁曼。在北戎话里,布鲁曼是活在十层地狱的魔鬼,每百年出来祸害一回人世。若是放在天山北路到川陕一带,布鲁曼就不是魔鬼,是个活在百姓口中,比魔鬼还可怕的大活人。没人见过这个活布鲁曼的真面目,或者说见过的都死了好久了。萧煜找陆弘景而不是找老铁说这个,是因为陆弘景认识一个与活布鲁曼交过手的人,那人隐世多年,要找他,只能先找陆弘景。

    萧煜站营房门口随便扫的那一眼,正看见龙湛在纸上描着什么,行迹还挺鬼祟,一边手握笔,另一边手还围着挡着,好像怕被谁偷瞧了去似的。他不挡着还好,一挡,萧将军的兴味就给引起来了,只见他悄悄过来,没声息立在他身后,目光越过手臂圈起的屏障,看了个一清二楚。纸上描着一个小人儿,柴禾棍似的胳膊手臂,木桩子似的身段,当中顶着一个西瓜似的脑袋,脑袋上五官模糊,乍一看呲牙咧嘴,细一看直眉瞪眼,柴禾棍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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