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室幽暗潮湿,常年见不到太阳,空气中都带着难闻的腐朽味,这里关着那日从刑场中死里逃生的奴隶。囚室的看守并不太尽职尽责,除了记起时往囚室里丢些冷硬发臭的干粮食物,大多时候,他们会连送食物的事也一并忘记了,只顾着喝酒聊荤。
别宫的囚室很少派上用场,若不是每年青龙盛会,邺康里的王公贵族会聚于此地,大多时候也是冷清得很,因而这囚室更是无人打理,如今若不是暂且关着这些奴隶,甚至连看守都不会有。因而今日竟然破天荒地迎来了国师府年幼的三,当值的看守侍卫很是惊惶,甚至连一地的酒坛子都来不及藏,忙歪歪扭扭地从地上爬起来向朝歌行礼:“怎怎么来了,这种地方,您怎么亲自来了”
朝歌靠近了这囚室,除了那久不见太阳的潮湿腐朽味,还有那三两个看守侍卫身上浓得发臭的酒味,朝歌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往贵妈妈身上挨了挨,贵妈妈知道朝歌不喜欢这味道,便代朝歌训斥了两句:“心善,我们带了些吃食和伤药来。我瞧着你们喝得不少,怕是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
那守卫被贵妈妈说得面红耳赤,忙点头称是,不敢辩驳,樊雉见朝歌不喜欢这臭烘烘的酒气,自己也厌恶得很,便开口催促道:“朝歌妹妹,贵妈妈,我们进去吧,别耽误了时辰,一会姑父姑母回来了见不着我们,可要担心了。”
朝歌听到贵妈妈方才说“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便也不敢耽搁,那守卫更是问也不敢多问一句,三人走进了有一小段距离,甚至还听到外头的守卫小声地嘀咕了句:“嘿,这几个贱奴还真是走了运,遇到个好哄骗的小贵人。”
这囚室很大,但也荒废了许久,因而里面的味道的确不好闻,贵妈妈原还担心朝歌受不了,但朝歌一心一意都在寻着关押着那些小奴隶的囚室,竟连半句苦也没叫。
“朝歌妹妹,在这。”樊稚眼力好,先发现了关押小奴隶的囚室,樊雉举着火把照了照,那里头一颗颗蓬头垢面的头颅下是一双双充满恐惧的眼睛,因为久不见光亮,樊雉的火光扫到之处,皆让他们纷纷躲闪,不敢睁眼直视。
“造孽哟”贵妈妈忍不住叹了一句,瞧瞧这里,连滴水也没有,看守自然没将这些小奴隶当人看,贵妈妈装着食物的包袱才刚一抖开,这些恐惧中的孩子们难敌腹中几日几夜不曾进食的饥肠辘辘,竟都如小兽一般疯抢而来,惹得贵妈妈连连叹息。
樊雉手上带了一个包袱的伤药,这些小奴隶们起先还不太敢靠近,但见贵妈妈分了食物给他们,便也大胆地从樊雉那接过伤药和水,这于他们,可是救命之物。
“墨耽,有药了”这昏暗潮湿中,有孩子从樊稚那获得了伤药,忙拿给最角落里一直靠着墙角勉强坐在那的少年。
这里的孩子,似乎都很敬重和依赖那个叫墨耽的少年,即便是有了伤药和水,也是第一个想到他。
尽管这里能够照明的东西只有樊稚带进来的一个火把,视线昏暗,气味又不太好闻,但朝歌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叫墨耽的少年,他在刑场上以血肉之躯和猛兽徒手搏斗的勇气让朝歌印象深刻,这里所有的孩子都依赖着他,他就像是这些孩子的精神领袖。
朝歌手中紧紧攥着伤药,亲自往那叫墨耽的少年走去,这里的小奴隶们心中明白得很,全靠这个贵族的一句话,便能让他们很快从这里离开,他们本能地对一切充满警惕,但朝歌所经之处,孩子们竟也是自发地给她让开了道,直到朝歌来到那气息微弱的少年面前
少年的伤很重,身上是泥土混着血块,让人看不清模样,他的肋骨似乎断了,因而直不起身子来,只能依靠着那墙角勉强维持坐着的姿势,他还受了内伤,因而呼吸都会带来强烈的痛苦,但从头到尾,朝歌却连吭都不曾听他吭过一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