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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活的林子,在长白山下,林子在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雕刻下,年复年日复日地展现着它的美,就像五大三粗的东北爷们,宏壮有劲。而我自打进了林子生活,便油然而生一种自由感。

    更重要的是,我在这里生活得相当愉快,不管是精神生活还是物质享受,都得到了极致。其实我说的极致,也不过是一日三餐能够把肚子吃得圆圆溜溜的而已。但那时候对于我来讲,已经相当满足了。

    之所以能够吃得圆圆溜溜,是因为老头儿除了“刘大胡子”的绰号外,还有一个当当响的称号,“猎人王”。众人口中传的最邪乎的是一次打猎,老头儿无意中发现了两只肥大的野兔子(那个年代,就算部队一官半职的官儿也是吃不到那么正宗的野兔肉,何况还是两只),发现野兔的老头儿两眼发光,那叫一个来劲。

    他先是轻声隐藏,接着是判断路线,其次是抓住时机,说时迟那时快,老头熟练的扯下背后土枪就是“嘭”的一声。寂静的林子里回响着久久未消的枪声,树头儿的鸟一跃而起。两只肥野兔半睁着眼睛抽搐着,双管土枪,一枪两兔,那叫一个神枪手。

    “阳子,林子里生活图的就是自由,痛快,不用管那国民党,也不用管那八路军,更不用管那小日本子,这里‘三不管’,咱爷俩就管每天有肉吃就行”。老头儿如此这般告诉我,我觉得他说得太对了。

    在东北,没有爷们是不会放枪的,老头儿要求我不管怎么样,必须得学习打枪,我答应了他,于是一边学习枪法一边享受美食美景的生活就开始了。

    不过我心里总有一件事放不下,来这生活的那个晚上,在林子遭遇的惊悚一幕,久久没有从脑袋掏出,“林子坟儿”这个地方深深的勾扯住了我矛盾的心理。那晚的怪物还历历在目,让我是又好奇又害怕。甚至都想偷偷跑去再瞧瞧那个地方。

    有一天练习完枪,老头儿回去烤刚才打到的那只鸟去了,说实话我不知道那么大只的鸟是什么鸟。和老头儿的宝贝土枪重重的躺在厚厚而又软软的落叶上,看着林子里树枝的顶头儿,听着飞过大雁的叫声。不由的让人闭上了双眼,感受着林子的呼吸。

    再当我睁开眼里的时候,一个黑黑的一坨东西在我头顶,顿时吓的我一哆嗦,虽然是青天白日,但还是本能的双腿一蹬,连忙后挪。样子像羊,草黄色,有角,雌无角。没错,就是东北林区最常见的动物,傻狍子。

    “傻狍子”虽有奔跑的迅速,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性情好奇,对新事物什么想探个究竟。当发现敌害已不再追赶了,就会返回原地,正是这种奇特的习性,使它常常成了野兽的美餐。

    当我回过神来知道是狍子,一个后翻,抓起身边的土枪就向刚刚被我吓跑的狍子追去,追的途中我还不停的在想老头儿曾给我说狍子肉美味劲道的很。甚是令人垂涎。

    “傻狍子”在林子里的时间比我久,最后还是跟丢了,天也渐渐地暗了下来。站在原地,我四顾了一下,所在的地方看上去令人发凉,但又觉得熟悉。对,就是那有一面之缘的“林子坟儿”。

    东北的傍晚,天色还有淡淡余光,我慢慢地挪着步子,冷风吹了过来,毛骨悚然。天,越来越黑了,我越有越近,脚步也越来越轻,林子里传来的时有时无的唏嘘声,让环境显得更加阴森可怕。我的心也越来越害怕,终于收住了脚步,停了下来,再也不敢再向前走了。

    就在此时,不远处一坟头上发出了一团红光,这红光在即将暗下来的环境中是那样的显眼诡异。时微弱时强亮的闪着,在这一团红光的下面,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人吧,就是这么贱,明明吓得要死,却还是想要搞清楚那是什么,都说好奇心杀死了猫,是非常正确的道理。

    我越是不敢靠近,又越想看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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