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庆丰八年,夏,南都应天府。樂文小说|
建文帝在这里以铁血手段几乎群灭了他的叔伯辈,包括燕王朱棣一家子,建立铁桶江山,将都城迁到北京,也叫北都。故南京应天府被称为南都,老家凤阳府称中都,这两个都城和苏州c松江等十三府都归于南直隶管辖。
南朝金粉,十里秦淮。尽管招来各种非议,南直隶乡试c会试的考场——“江南贡院”还是在夜夜笙歌,声色犬马的秦淮河北岸建成了,这是大明规模最大的贡院,单是用做考试的号房就有两万零四百四十四间,从江南贡院脱颖而出的举人占据了京城春闱前三名半壁江山,可见其凶残的实力。
今年恰逢三年一度的会试,南直隶地区生员们陆续集结秦淮河,准备秋天的举人试,文会诗会那里少的了助兴的雅妓歌姬呢?于是乎秦淮河两边雕栏玉砌的河楼几乎被生员承包了,会文吟诗,与歌姬词曲相答,好不热闹。
此时大明奢靡之风盛起,途经贡院的生员无论相貌身材如何,大多以红丝束发,面抹香粉,嘴涂胭脂,螺黛描眉,身穿红紫等鲜亮颜色的道袍c曳撒或者程子衣,行若女人,有的甚至比女人还漂亮。有保守派悲愤大呼礼乐崩坏,作诗云:“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清晨,南城兵马司的杂役们在秦淮河就地取水,一桶桶的泼在贡院街上,预备对付即将到来的酷热,哗啦啦的泼水声渐渐唤醒了这个城市的喧嚣,两匹健壮的蒙古马并辔而行,从街东面缓缓走来,后面还跟着数辆堆满箱笼的青骡车。
骑着枣红色大马的是一个精瘦黝黑,约七c八岁的孩童,大明的孩童无论男女,在十岁以前基本都剃发,仅在头顶两侧或者头顶部分留有一小缕扎成小辫或者小发髻,这个孩子也不例外,头顶的两撮头发编成小辫子,再用红绦带扎起,咋一看就像头顶着两根腊肠似的,其余部分剃的精光,闪亮亮的头皮几乎可以与初升太阳争辉了。孩童远远看见江南贡院崭新精致的门楼,不禁发出一声惊叹,双脚敲了敲马腹,催马奔行。
“今竹!莫要淘气!”一旁骑着棕色大马的中年男子紧跟其后,在门楼处拉住了枣红马的缰绳。
今竹仰面看着贡院牌坊,说道:“三叔,江南贡院比京城礼部的贡院还气派呢。”
沈三爷随意嗯了一声,算是回应,暗想赶紧把这个熊孩子送回家,免得再惹事。
迎面走来一穿着石榴红襕衫,白面红唇,发髻两边各插一朵纯白雀舌栀子花的少年人,今竹猛地吸了吸鼻子,道:“这个姐姐真香。”
沈三爷目光如炬扫了一眼此人的颈部,小声道:“胡说,明明是个大哥哥。”
擦身而过的“大哥哥”听到了只字片语,冲着今竹回眸一笑,就是那么任性打开一面风骚的川金折扇慢悠悠的摇着进了江南贡院。
“居然是个大哥哥?”今竹欲回头细瞧,沈三爷侧身拦住了她的目光,沉着脸道:“非礼勿视,女孩子家要矜持些,盯着别人看太不像话,你再不乖乖的,就老实待在马车里头吧。”
“大夏天的在马车里多气闷啊,三叔,我最听话了。”今竹点头如捣蒜,忙挺直了小身板,摆出一副目不斜视的样子。
对于熊孩子的保证,沈三爷是不敢信的,说起来这个侄女也委实可怜,出生时二嫂难产,血崩而亡,打小养在南京母亲身边,宠成了个熊孩子,去年母亲命他将侄女送到京城和二哥一家团聚,人是送过去了,可这熊孩子和继母个性不合,不服管教,闹的鸡犬不宁,今年夏天他上京谈买卖,顺便去看看二哥一家,熊孩子缠着要跟他回南京,他自是拒绝了,可是当他在天津港码头登海船走了两天后,熊孩子居然从货物舱里蹦出来!
那时的沈三爷终于明白到二哥说女儿顽劣时那头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