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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修远明亮的黑眸注视她,眼神一刻都未曾离开她的脸。

    “你美得让我呼吸困难。在我昏迷的时候,眼前一直是你的脸,我以为那是幻觉,可是我叫得出你的名字。当我苏醒,看见你,我知道你是真实存在。真好,我想起更多事情,你一直在我身边,对不对?”

    路漫漫不点头,也不摇头。

    “我怎样认识你的?”

    “你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跟你站在街边等司机,你穿着白裙子,天气很好,云淡风轻,阳光穿透你的裙子,你看起来仿佛镶上金边,是个水晶玻璃人儿”

    路漫漫留神倾听,在司徒修远的记忆里,她是这样美好吗?

    “你不记得露娜?”

    “为何每个人都提起这个名字,她是谁?”

    “她是我姐姐。”

    “哦?我怎么没见她?”

    路漫漫看见他眼神里一片茫然,她叹息,说:“她去世了。”

    “啊,好可惜她应该也很美吧。”

    “她她以前是个电影明星。你是先认识她,再认识我的。”

    “是吗?多说一点关于她的事。”

    他的语气那样天真,路漫漫反而放弃,如果他的失忆是“选择性”的,他只记得开心的事,那未尝不是一种另类的自我保护机制,她不愿去刺激他的痛处,那样太残忍。

    “她已经死去,多说无益。我们来说说其他的事吧。”

    司徒修远不断地提问,尝试抓住脑海里记忆的碎片,他很努力地要重拾过往,毫无倦意。神奇的是,关于她的点点滴滴,他的记忆最深刻,他记得她爱吃的食物,爱逛的商店,记得她鞋子的尺码和她念书的学校。

    然而,每当涉及一些关键的事件,他就想不起来,路漫漫并不强迫他,也不发脾气。看他急得捶床板,她反而安慰他,慢慢来。

    她每天陪伴司徒修远的时间越来越长。除了吃饭上厕所回家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耗在医院里。

    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月,他的石膏陆续拆除,他的活动空间也扩大,有时能坐轮椅出去溜一圈,护士推着,路漫漫在一边陪着他。他在生意场上出入,不得不重视容貌,脸上伤口拆线之后,找整形医生磨平疤痕,医生鬼斧神工,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但身上的几处骨折打钢板的地方,他却无所谓,觉得更添男人味。

    等能够洗澡了,他收拾停当,神清气爽地坐在床上,开始接见各路朋友,谈笑风生。路漫漫以为,他已不再需要她,某一天,决定不再探访,那天她的手机狂响。

    看护打电话给她:“路小姐你快来吧,司徒少爷发脾气,杯子碗筷都砸了,不肯吃饭。”

    路漫漫叹息,犹豫一会儿,还是去看他。她到的时候,司徒修远正铁青着脸,不肯配合护士,年轻的小护士急得一头汗。

    “做什么呢?”

    “要重新放一枚静脉注射留置针,司徒少爷不肯弄。”

    路漫漫拽住他的手,看见之前几枚针头留下的淤青,她轻轻揉,说:“这么大人了,还怕疼?”

    司徒修远愤愤然:“你不怕疼,那戳你!”

    “是不是我陪你一起戳,你就肯?”

    路漫漫动真格的,马上撸起袖子,露出手腕,作势让护士先给她扎一针。她忘了今天没戴手表,司徒修远一眼就看见她手腕上的旧伤痕。她忙遮掩,换成右手。

    司徒修远说:“好啦,我就是心里不爽,你不在,做什么吃什么都没意思,生闷气呢。”

    他老老实实地伸出手,让护士扎针,别过脸去不看,眉头微皱。男人永远是个孩子,三岁时讨厌的事,到三十岁还是不变。

    护士离开,他眼疾手快,拉过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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