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到最后任寻也还是没有如他承诺地那样真正“揭开谜题”。
他说:“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你自己写了身份证号啊,所以我知道你生日了嘛。”
方从心一句也反驳不上来,唯有瞠目结舌。
这个理由真是无懈可击的叫人磨牙。
其实方从心自己也不确定,说实在的,这种大玩浪漫的花招,她都怀疑网络上那个直来直去矜持到甚至有些闷的任寻能否做得出可她也说不上到底是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两个影子会在她脑海中重叠。究竟是因为他们骨子里真的那样像,还是因为冥冥之中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和缘分?又或者,只是她自己,潜意识里在期待,希望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她觉得有些难以言明。
而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不管你心中有多少枝蔓缠绕,依旧水一般向前流去,不会许你驻足细思,甚至不会给你多少时间回头怀望。
一场意外的抄袭事件让《列国任行》走入了更多人的视野,《列国任行》的人气渐渐旺了起来,相继有几家网站的编辑找上门来商谈数字版权相关事宜。或许,也可算是抄袭门给任寻带来的唯一好处。
但任寻却对此分外排斥。
辛苦认真写文这么久,最后却因为一场掐架为人所知。这简直就好似一个默默无闻的良民终于有一天因为斗殴上了头版头条。叫人怎么不心有想法。可就算心有不爽也无可奈何,已经发生的事就是已经发生了,除了继续走下去,没有别的选择。
方从心对任寻说:“热乎一点总比冷着好,这是个机会,不抓住可惜了。”她的确希望任寻抓住这个机会。在这个各网站都红红火火开电子阅读赚钱的年头,各站都只给自己的签约v文推荐机会,网站首页最醒目的位置永远属于能赚钱的文,能在犄角旮旯留一小块空地给非签约文自生自灭已经是极尽仁慈。
如果想让更多人看见,只能签约。
如果想得到更多的推荐,只能签约。
如果想走的顺利一点,只能签约。
抄袭门事件弄得大家都身心俱疲,如果连这唯一一点送到手边的好处也不要,未免太冤大头。
方从心希望任寻索性趁此机会给《列国任行》找个好东家,一则进一步宣传人气,给将来有可能的实体出版再添一些筹码,二则也是适当给任寻一点压力,她的确经常会担心这小子什么时候又犯强迫症忽然回头大修改去了。
她费尽口舌游说了任寻近一个星期。终于,任寻答应她会与几位找来的编辑好好谈一谈。
任寻一般不骗人,既然答应了,就一定会去做。
方从心本以为这一步基本可以算是迈出去了,然而,当又过了一周,她满心期待地跑去问任寻谈合同的结果时,任寻给出的回答却叫她大跌眼镜。
“虽然我的确没什么特别大的面子,但再贱也还有一层皮。如果是卖身契或者卖儿子,我就不想签。反正也已经冷冷清清写了这么多年,无所谓继续冷下去。”
这样的答复,竟好似在赌气。
“你怎么和编辑谈的?看到合约了?”方从心问。
于是任寻给她看了两份不同网站的模板合约。
方从心略略扫了两眼,便立刻大为感叹,如今网络小说的电子出版当真是发展迅猛,这样的合同,规格严谨已不亚于普通单位的用人劳动合同,连一些作者本人或许都不曾想过的细枝末节也巨细揽扩,真可谓是凡所应有无所不有。但同时更令她咋舌的,是合约内容条款的严苛。
这两份合约几乎都将作者除了署名权之外的所有权力一口吞下,唯一的区别在于:网站a只要一部小说的诸项权力,但期限是永久,换言之一旦你签了这份合约,儿子就是人家的了,永远是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