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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都是案子改的,没有鬼鬼怪怪的,各位不要见笑。

    有兴趣了解法医真实故事的,可以随便看看,都是小故事,没有太长的。

    有时间我会多写的。

    之后还会讲一些案子,教大家遇到情况了,如何保留证据,以便报案。

    否则,公安局很可能不予立案,要么几年都没有结果。证据就是一切。

    说难听点,现在有的公安局为了面子,觉得案子没有侦破的希望,他们就不立案,或者丢在一边,等运气来了再办。

    比如嫌疑人忽然出现,报案人自己找到证据了。

    要么就是把案子定性为自杀,这样案子就不用查了,破案率高的话,领导面子也好看。可能大家也看了很多新闻,觉得为什么一些案子明显是他杀,还会定性为自杀,其实原因就是这个。

    当然,好的警察还是有的。

    不多说了。明天见!

    2007年2月,我开始在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做法医,上任不到一个月就遇到了一件奇案。

    那天上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个老人在小区里上吊自杀了,可他们怀疑现场是被伪造的。死者叫姚大勇,已经70岁了,身体不好,常年背药罐。群众反映,姚勇喜欢在小区的树下与老年人们打牌,当天还没察觉他有异常情况,谁知道第二天就惊闻他自杀了。姚勇的妻子前年去世了,他只有一个儿子,儿子经常抱怨没时间照顾老人,因此大家就怀疑是死者的儿子行凶。

    技术中队一行人赶去现场时,死者姚勇已经被儿子从高高的水管上放了下来,并清理了现场。由于死者儿子不知道我们会赶来,他对此很惊讶,也很生气,对围观的群众一顿痛骂,指责他们横生事端。这种情况很常见,但正如英国作家丁尼生所言:itbetterfightf一rjticethanrailtheill(中文意思: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我静下心来,只看了一眼尸体,当即就瞧出了问题——死者不是自杀的,现场是被人伪造的。那我是怎么看出来,死者并非自杀,而是他杀呢?

    这一点,我首先要纠正一下,电视剧给大家长期造成的一种误解。很多演员在拍戏时,伪造他人的自杀现场,通常都是从死者身后窜出来,并拿着一根绳子将人勒死。我后来办过许多案子,很多罪犯也是凭这种错误的印象,这才在犯罪过程中被逮住。在现实中,如果一个人真的下决心上吊自杀,那么尸体上的勒痕应与地面垂直,至少接近80度到90度。否则,凶手杀完人再把尸体吊上去,傻子都能看出破绽,因为勒痕会不重叠,而大部分演员拿了绳子就是从人家身后使劲往后勒。

    姚大勇的儿子听完的讲解,当场否认杀过人,还声称他昨晚加班,但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因为公司里只有他一个人,公司也没安装过监视器。死者的儿子坚称自己是亲白的,可房门没有撬锁的痕迹,一切都像是熟人作案。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得知姚大勇平时只与邻居们在楼下打牌,极少请人进屋里做客,能自由进出姚家的人只有姚家父子。

    为了侦破此案,我们就找来案子里最重要的证据,即勒死姚大勇的麻绳。麻绳是姚家绑蛇皮袋用的,一起有两根,其中一根被用来实施犯罪了。我们无法在麻绳上提取指纹,因为绳子太粗糙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取dna,作为案子的生物物证。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简称,是存在于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由于个体间的dna差异及遗传规律,dna鉴定在侦查破案和司法审判领域中具有极高的识别率。因此,有人将dna称为“特别证人”。

    在这里,我又要向大家作一个介绍,那就是中国法医的dna发展历史。

    上世纪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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