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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民众主义表现为共和主义的逻辑结果,主权在民构成民众主义的核心内容,大国民议会以及共和人民党则是民众主义的政治载体。1924年宪法规定:土耳其所有的人民,无论其宗教和种族如何,就其身份而言,均属土耳其人;所有土耳其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团体、等级、家族和个人的特权均在被取消和禁止之列。然而,在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社会处于国家的cāo纵和控制之下,民众生活缺乏必要的政治空间,民众主义具有明显的虚构xìng。凯末尔强调民众的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淡化土耳其社会的阶级差异、宗教差异和民族差异,禁止以阶级、宗教和民族作为基础的政治活动,尤其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活动。1931年,凯末尔宣称:“我们的基本准则是,土耳其共和国的人民并非划分为不同的阶级,而是由不同职业阶层组成的共同体。”[7]在此基础上,凯末尔强调土耳其民众具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诉求;共和人民党作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代表诸多职业群体的共同利益。

    凯末尔(前左二)和伊斯梅特伊诺努(前左一)等走出大国民议会大厦  三、世俗主义

    奥斯曼帝国实行教俗合一的政治制度,欧莱玛构成奥斯曼帝国传统秩序的重要社会基础,官方伊斯兰教理论则是捍卫奥斯曼帝国的精神支柱。16世纪中叶苏莱曼一世去世后,苏丹权力日趋衰微,欧莱玛逐渐成为制约苏丹独裁统治的政治隐患。自塞里姆三世和马哈茂德二世推行新政举措开始,极权政治日渐强化,所谓的世俗化成为排斥欧莱玛和巩固苏丹统治地位的重要举措。

    19181923年民族解放战争期间,民族矛盾尖锐,教界与世俗民众同仇敌忾,捍卫苏丹和伊斯兰教成为争取民众抵抗列强的政治口号,安卡拉政权得到逊尼派、阿拉维派和众多苏非教团的广泛支持。1920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大国民议会中,73名议员来自宗教界,包括苏非教团长老10人,占议员总数的20%。第一届大国民议会召开前夕,伊斯坦布尔的大穆夫提在伊斯坦布尔苏丹的授意下宣布凯末尔是异教徒,而凯末尔则授意安卡拉的穆夫提发布宗教法令予以反驳,宣布伊斯坦布尔的苏丹政府背叛国家。同年4月,凯末尔呼吁全国民众“为哈里发和苏丹政权、为信仰和帝国、为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而祷告”。[8]5月,安卡拉的152名穆夫提联名发布宗教法令,谴责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屈从西方列强,呼吁穆斯林支持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战争。1921年9月,议会授予凯末尔以加齐(圣战者)的称号。1922年11月苏丹穆罕默德六世出逃后,安卡拉的穆夫提再次发布宗教法令,授权大国民议会选举新的哈里发作为穆斯林的宗教领袖。

    民族解放战争胜利后,民族矛盾逐渐缓解,世俗化进程再次启动。以民众主权取代安拉主权和废止教俗合一的国家制度,成为凯末尔时代世俗化改革的政治形式。“凯末尔主义者的宗教政策的基础是政教分离主义,而不是非宗教论;其目的不是要消灭伊斯兰教,而是要使伊斯兰教与政府分离停止宗教及其阐释人在政治、社会及文化事业中具有的权力,使宗教的权力局限于信仰及礼拜方面”。[9]

    哈里发制度是传统伊斯兰教神权政治的象征和教俗合一国家体制的外在形式,欧莱玛阶层则是哈里发制度的诠释者和传统神权政治的捍卫者。凯末尔的世俗主义,强调国家与宗教机构的分离,旨在削弱教界对于国家的政治影响。废除哈里发制度和进一步排斥欧莱玛阶层,构成凯末尔时代世俗化的首要内容。1923年,土耳其议会宣布:哈里发的职位属于奥斯曼王室,哈里发只能依靠土耳其国家而存在,应由议会遴选“奥斯曼王室中最属品学兼优的人”出任。1924年3月,凯末尔在议会宣布:必须“把伊斯兰信仰从数世纪以来惯于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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