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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放在自己房间的床头柜上。等到江铭臣看到那封信时,她已经回到了出发的城市。

    他那时想过,自己和这小姑娘,就是萍水相逢,最多便是一场露水姻缘。只是这露水,消散得也太短暂了些。

    他其实有些遗憾的,不过在他还来不及感慨的时候,他在她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支口红。或者更应该称呼其为口红枪。外行根本看不出门道,恰巧他对枪支比较感兴趣,才会知道,这款为女士打造的口红枪,全美不过只有十支。

    他想起之前那封信里,她留下了联系方式,那一串号码他看了一眼就记住了,可是他知道,他是不会再去联系她了。

    那大概是比真的蛇还危险的存在。

    思及此,他低声失笑,最后长出一口气,还是未变行程,只不过是只身前往了下一个城市。

    而他不知道的是,那支口红枪只是她的高中同学亦是她的追求者,白兰地家族的小少爷,送她的成年礼物罢了。

    于是他们便这样,将第二次见面的时间,生生推迟了那么多年。

    江铭臣没有想过自己还会再见到当初那个小姑娘。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想起过她,自己身边唯一与她有关的,便是那支他私心留下的口红枪。

    彼时他在这场名义上为他召开的派对中心,对着围绕着他的人举杯时,透过透明的酒液,他竟然看到了一身紫罗兰长裙的她被侍者迎进。

    这么些年,当初那个小姑娘长开了,更加的妩媚张扬,在人群中耀眼得似在发光。

    他听到旁边有人窃窃私语,随即放下了杯子,默默走到了一边。

    “这位竟然也回来了,听说她妈妈去世了,所有的家产都给了她,一个子儿都没给她儿子。”

    “你看看,那群男人可都凑上去了,你儿子也别落下了。”

    “去你的,我儿子才十五岁呢。”

    江铭臣在角落里呆了许久,才被陆嘉闵注意打。后者过来递了一杯酒给他,碰杯后才问道:“你怎么了?”

    “想起了一点往事。”他看向了依旧在人群中心的小姑娘,问道,“和她像不像吗?”

    陆嘉闵摇头,“不像。”

    “我也觉得不像,”他一饮而尽后继续说道,“可是看着她,我却总会想起阿颂。”

    江铭臣这几年,已经不大拍戏了。一年只出一部作品,接几个代言,最多便是再拍一组画报。可是这半个月,他的助理却接到了好几个国际大牌代言,还有一部国际大片,指明要江铭臣去试镜。这部大片,是好莱坞大导演的作品,给的角色还是个男二号。

    演员做到他的程度,都是向往去国际发展的。江铭臣也想过,但是也没有强求过。这从天而降的橄榄枝抛到他面前,他若是不理会,实在是对不起别人。

    试镜的过程很顺利。接着他空下了三个月的档期,飞去了北美。

    而在片场,他竟然又见到了那个女孩。

    他听导演叫他:“tared,z一ey在这里。”

    他自然不能装作没有听到,便走过去,说道:“阿醉,好久不见。”

    然后他听见她似是轻笑了一声,方启唇说道:“铭臣,好久不见。”

    她在那之后约他去了酒吧,安静的音乐酒吧里,沉郁的男声在唱着六十年代的民谣,她挑了几杯俄罗斯的烈酒,一杯一杯地灌他。

    他醉眼朦胧中,伸手抚上了她的眉眼,“阿醉,你到底是谁?”

    “沈初醉,我叫初醉。”

    沈初醉,初醉,却似乎是千杯不醉。

    他带她回了他在北美的一处住所,路上告诉了她密码之后,他便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他醒来,在客厅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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