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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为贵族,而且还是家族里的长子嫡孙,本应是件无比幸运的好事。

    打小穿金戴银,吃的不是山珍海味就是燕窝鱼翅,随随便便打一个喷嚏,能让一群人大惊小怪,随随便便放一个屁,更夸张了——连老年的子的爹妈都腆着笑脸说,咱儿子的屁真是不同凡响,香得像仙气。

    但同时这样的人又生逢乱世,偏偏资自个家族还不争气,一不小心被灭了,并且国家也亡了于是有个前途大好的纨绔子弟,一朝家破人亡,沦为了人下人,从此和幸运之神拜拜了。

    都说乱世出枭雄,但是没人说得清,得多少个数之不尽的炮灰,才能成就一个枭雄?

    很遗憾,既然老天爷收回所有的恩赐,不再眷顾你了,那你就注定是当炮灰的命。

    目前,这个经历了大幸和不幸之人,正踉踉跄跄地在雪地里奔跑,他屡屡跌倒,又屡屡咬牙爬起来,朝着那连自己也未知的方向前行。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以众生为鱼肉。他只能逃,顶着刺骨的凛凛寒风也要逃,哪怕冻死在荒野里也要逃——即使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能逃到哪里去。

    家已经不在了,亲人也不在了,昔日的琼台楼阁已变成颓垣败瓦,昔日的银白雪原小国已被烽烟染黑,天苍苍野茫茫,他再没有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一路跟随他的随从死的死,跑的跑,连老马也禁不住饥饿交迫,很有志气的罢工了。

    他已经落入这般可悲可泣的境地,老天爷却还不打算收手。

    铁蹄声传来了,哒哒哒,无情踏破男子最后一丝希望,他栽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有人跃下马,一柄长刀由上而下,刀尖抵在男子咽喉。

    “跑啊,你这个小兔崽子,爷还没玩够呢,起来继续跑。”

    男子神情痛苦地皱眉,心想,让我死吧,让我死个痛快吧

    那三大五粗的男人见他半死不活,连求饶都没有力气了,顿时没有了追捕猎物的兴趣。他一手把男子提起来,握刀的手紧了紧,既然这个人留着已经没有乐趣了,那就干脆不用留了。

    “等等。”另一个同样身形魁梧的大汉跃下马,走近说:“让我瞧瞧,追了大半天,好歹让老子知道追的是个啥玩意咦?”大汉把人扯到自己面前,拨开对方脸上凌乱的头发,惊讶地道:“原来是个贵公子,啊哈!”

    男人拍拍那张惨白的脸:“这破地方,还有什么贵公子,只剩下那些亡国狗。”

    “你看他的眼睛看见了没有,琥珀色的,据说只有血统纯正的贵族才会如此。”

    男人留心看了看:“真是这样,我还头次一看见这种颜色的眼珠。”

    大汉提议道:“直接杀掉浪费了,不如带回营中,兴许还能给弟兄们增添点乐子。”

    “就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家伙,有什么好玩乐的?”

    “这你就不懂了”大汉摸摸自己脸上的虬髯,嘿嘿一笑:“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玩起来更加尽兴,更何况还是一个少有的异族贵胄,不知道多少弟兄想尝尝鲜呢。”

    男人一脸嫌弃地把人甩到地上:“随便你,要带你自己带。”

    大汉拿出绳索,先缠住男子的双脚,自己再跨上马,直截了当地拖着走。

    就这样,因为他的一念之差,同时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一个是被他拖回军营的倒霉蛋,另一个,是即将穿越过来的倒霉蛋,世事无常。

    乔遇安听见有人在哭。

    刚开始只是听到一些断断续续的抽泣声,渐渐的,声音放大了。

    并且那音调高低起伏,节奏九曲十八弯,有好几次,简直像喘不上气似的。

    哎?此情此景,怎么有种分外熟悉的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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