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女子的胭脂水粉,也有小童喜欢的糖人。自古南方多富饶,穿不尽的绫罗绸缎,食不完的鱼米美酒,看不尽的香粉美人。而郑国又因为有了毓钟的治理,就连落雁这样的小城都如此繁华,相比之下,燕国的王都简直落魄不堪。
而促使它这么富饶的经济产业链,全是自己一手创建的。落雁东边的那家纺织工厂,王都的山海钱庄,酒厂,大棚蔬菜,服装厂,杂交水稻,娱乐设施场所,甚至包括超时代的快餐店她亲手给自己创造了一个强大的敌手。
安燕在街市边找了家客栈住下,江火赶了一天的路也有些疲累,打算洗个热水澡,便叫小二送点热水过来,谁知道一开门,正好撞见了一个最不想见的人——毓钟。
江火有些愕然,但这次反应却平静了许多,淡淡地对他点了点头:“公子也住这儿?”
“恩。”毓钟打开她隔壁的房门,没再多话便进屋了。江火在屋子里一边洗澡一边寻思着,毓钟此刻怎会来落雁城?难道真的只是单纯的巧合么?此时齐楚与郑国的战争已到了白热化阶段,楚国在齐国的帮衬下恢复了不少元气,但郑国也毫不懈怠手软,年初时刚拿下了楚国一座城,按道理说,这时候应该会有很多人想刺杀他,他应该留在王城才安全,而不是到处乱跑。
莫非有什么更重要的事让他去做?是什么事?
还是说,他听到了什么风声?
不可能。如今燕国非常低调,只是个不起眼的亡国,君世的计划虽然都准备好了,却还没有正式开始。而她要做军火的事也都只有心腹才知道,不可能有内奸。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在此刻也来到了落雁城?
想着想着,肚子就饿了,赶了一天的路只吃了点干粮,也是时候下楼去吃点东西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她擦净身体,换了件干净朴素的衣裳,挽着湿发便下楼去觅食了。落雁的美食名扬天下,汇集了天下美食的精髓,汤汁鲜美的三鲜汤包,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东坡肉,鲜美可口的葱爆虾,焖黄鱼,炒凉粉,虾爆鳝背面,银鱼蒸蛋
也有好酒,缠绵温柔的稠酒,饮下一口,有种醉生梦死的感觉。
楼下有许多人在用晚餐,江火独自寻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刚点了一坛酒与菜,隔壁便有人坐下。闻声望去,冤家路窄,不是她前夫又是谁!
“”江火无语的低下头,喝了杯茶,想装作看不见,可毓钟身边的小护卫却热情的很,臭不要脸的主动凑过来打招呼了,“哟,姑娘又遇见您了啊,我们真是有缘。”
江火干笑几声:“是啊,真有缘。”猿你妹!能不能带着你家主子离老子远一点,晦气不知道吗!
小侍卫沾沾自喜,吹嘘他国家的美食,简直把郑国夸的天花乱坠,堪比天上人间。江火心里不耐烦,面上却一直挂着笑,看起来就像是在仔细听一样。这一切落在了毓钟眼里,就好像一块石头投入湖面,激起了丝丝涟漪。
这女人这副神态
好像很久之前,也有这么个姑娘,跟在自己身边,听着那些趋炎附势的人聊无趣的话题,明明不耐烦了,却还是虚伪地笑着。别人看不出来,他却能一眼看破——她若真喜欢听,眼里都是笑意,她若是不耐烦,眼睛虽是弯着,眼角却有偶尔的抽动。
毓钟沉默地看着她。这时候江火叫的酒菜都上齐了,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不用听小侍卫瞎吹的理由,说“我先用餐了。”便埋头苦吃起来。毓钟发现
她点的几样菜都很熟悉——椒盐虾,清炒小油菜,三鲜灌汤包,还有一大碗胡辣汤。
吃的时候,她习惯先喝一口汤,若是做的不错,合她口味,她就会抿抿嘴再喝一口。然后开始喝酒。
喝酒也是有个小习惯的,其他女子喝酒都喜欢斯文地用酒杯慢慢饮,她则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