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火想过很多次她与毓钟的重逢,是染血的郑国皇宫也好,厮杀的边疆战场也罢,甚至想过有朝他为阶下囚而她高高在上。却从来没有想过,再次相逢是这番场景。
她愣怔地看着毓钟入座,大口饮茶,毫不嫌路边茶铺茶水粗糙。一身简便的粗布衣裳,墨发高束,依旧是俊朗刚毅,却
老了。
沧桑了。
瘦了。
江火想:他不是我的人了。无法欺身上前,前尘仅足拈来思念。
但他仍有能力让她软弱,让她慌张无措,惧怕,尊敬,以至于在相见时令她失态。
她忙解释说:“不好意思,赶路的太累了”然后慌忙低下头不再说话。毓钟也没多在意她,不过是个路过的茶客,看一眼便忘了的路人。倒是他身边的那位小仆人乐颠颠地来搭讪道,“姑娘不是本地人吧?”
“嗯,我是越国人,姐姐嫁到了郑国,这次是来探亲的。”
郑国与越国交好,两国联姻不在少数,不足为奇。小仆人兴高采烈地说:“是么?那可要好好在我国旅游一下,我大郑的风光,天下无人能比。”
江火呵呵一笑,道:自然,自然。她不想在此继续留下去,多留一分都是煎熬,忙令安燕付了茶钱想要离开,偏偏身体太过僵硬,站起来时差点被板凳绊倒,幸亏毓钟眼尖,伸手一捞,便搂住了她的腰。江火一碰到他的身体整个人都发抖了,哆哆嗦嗦退了出来,颤声说:“多c多谢公子。”
其实她也不想这么没用,想要表现的镇定些,再镇定些,可是毓钟是她心头的一把刀,碰不得。她竭力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些,却还是没能逃出毓钟的眼睛,。
毓钟最开始只觉得她就是个普通的茶客,但现在一看,这女人明显是在惧怕自己。
一个从没见过自己的女人,怎会惧怕?除非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毓钟打量她的脸,秀润白皙,天真妩媚,眼睛生的很漂亮,浓黑的秀发被盘成了望仙髻,身上穿着是越国人的衣服。越人女子以敦煌壁画中天女服饰为美,喜衣带缭绕凌乱之美,许是为了方便赶路,她将衣服上的长带打成了一个蝴蝶结绑在腰后。体态轻盈弱不禁风,不似有武功。
毓钟淡漠地说:“当心点。”
望着她与随从匆忙从铺子里离开的身影,毓钟沉默地喝了口茶,对身边的小护卫道:“跟着他们。”
从茶铺到落雁城的路渐渐变得不太好走,想要在天黑之前赶到那边需得走捷径小路。小路崎岖,山路颠簸,风景却是很好,正是江南四五月天,桃红柳碧,草长莺飞,江火却无心观赏,脑中所想,心中所计量的,全是那人。
但她此刻已经没了慌乱,逐渐镇定。
镇定后就为自己的反应感到可耻羞愧,怨恨自己的不争气。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毓钟对她来说,已经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了,不应再为他有喜怒哀乐。
她伸手,抚了抚胸口,忽而摸到胸口处有一块晶玉。那是离去前君世亲手给她戴上的,说是天然的暖玉,南方湿潮,带着它对身体好。那玉看起来被人贴肤戴了许多年,莹润的玉色中有一抹殷红的血丝,戴在胸口好像一抹心头血,朱砂痣。
君世话不多,不说玉的来历,但江火却记得那块玉是他一直贴身戴着的。西燕的男子,从出生开始母亲便会替他们准备一只挂件佩戴于身,一直带到成年,以保平安。这块玉,应是他的娘亲当年亲手给他戴上的。
想到这里,她的心又平静了些,这世上,总还有个人是对她真心好的。马车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落雁城。夜晚的落雁城依旧繁华,华灯璀璨,夜市热闹纷繁,吴侬软语的妓女们站在街边迎客,小贩们点着花灯叫卖,卖的都是精致的小玩意,花瓶,字画,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