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地作出了决定:回到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到了那里总有人可以跟我说说话,”他盘算着,“一个嘈杂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下了这么多的线索,他们肯定不会想到回到伦敦抓我。我为什么不到伦敦躲上几个星期,然后,从费金那里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的唆使下,他毫不犹豫地开始了行动,选择一些人烟稀少的路径往伦敦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落下脚,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自己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画着他的图像及特征的通缉令已经发到各地的话,绝对不会落下这一条——就是狗在他的身边。而这点会在他走街串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了,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着池塘。他捡起了一块大石头,一边走一边把石头系在了手帕上。
这些准备工作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道因为本能嗅出了危险,还是那个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时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面,距离比以前更远了一些,他一放慢了脚步,它就畏缩不前了。主人在一个池塘边停了下来,回过头去叫它,它干脆就不走了。
“听见我叫你了吗?过来!”赛克斯喊道。
那畜生在习惯的驱使下走了过来。可是,当赛克斯蹲下身来,将手帕往他脖子上套的时候,他叫了一声,跑走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是没有移动半步。赛克斯打了个活套,有一次叫它过来。
狗上前了几步,又退回去,踌躇了一会儿,便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那男人累了就打算坐下来等着,以为过一会儿它就会回来了,可是狗再也没有出现,他也只好重新踏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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