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红花山最邋遢的一个地方,有一家极其破烂的酒馆,酒馆的店堂昏暗迷茫,在这里冬天一整天都只是点着一盏忽明忽暗的煤气灯,就算是到了夏天,也没有一点点阳光能挤进这个阴森可怕的昏暗屋子。此时,一个汉子独自一人正坐在这家酒馆里喝酒。他上身穿了一件平绒外套,下身一条淡褐色马裤,脚上穿一副半长筒靴还带着套袜,自己一个人守着面前的一个白锡小酒壶和一只小玻璃杯,浑身上下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儿。尽管灯光是如此的昏暗,但是还是被一个经验丰富的警探一下子认出这个人就是比尔·赛克斯先生。那白毛红眼狗乖乖地趴在他的脚下,一会儿抬起头来,两只眼睛不停地向主人眨巴着,一会儿又认真时舔舔嘴角上一条新的大口子,很明显那是最近刚弄的伤口。
“给我老实点儿,你这个不知好歹的狗东西!别出一点声音!”赛克斯先生突然对小狗喊道,这个声音打破了刚才的沉寂。不知道是因为这样认真的思考被小白狗的眼光打乱了的关系,还是因为思维恰好跳动到不可逾越的,特别需要找一个可以发泄的东西,而不巧的是,这里只有那只无辜的小白狗,于是便狠狠地踢了它一脚,这才得到一丝安慰,才能让他安神静气,继续他的思考。对于这个问题,以后还会讨论。但是不管原因在哪儿c是谁,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那条小白狗无辜地挨了一脚,并且送给它了一句脏话。
按常理来说吧,一般狗对于自己的主人的打骂不会起报复的心理,只会忍受这一切,可赛克斯先生的狗却和所有的狗恰恰相反,它跟它的主人一样性格极其暴躁,正当这个时候,可能是因为受了空前的侮辱吧,它连想都没想,一口就咬住了主人的一只半长筒靴,用尽全身的力气摇了摇,就一边“嗷嗷”叫着,一边缩回到一条长凳子下边,恰好躲过了赛克斯先生迎头砸过来的白锡酒壶。
“你竟然还敢咬我,你竟然还敢咬我?”赛克斯火冒三丈,说着,一手拿起火钳,另一只手迅速地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不急不慢地打开。挑衅地说道,“你过来啊,你这个无恶不赦的魔鬼。到这边来啊。难道你耳朵聋了吗?”
不用猜疑,那只小白狗百分之百听见了,因为赛克斯先生说话时的语调是最刺耳里的最让人无法忍受的一个音阶,可是它明显对脖子上挨一刀存有一种难以启齿的厌恶感,所以它依旧按兵不动地待在原来的地方,叫得比刚才更凶猛了,与此同时亮出那锋利的牙齿,一口咬住火钳的一端,像一头没被驯化过的野兽一般疯狂地又咬又啃。
这种疯狂的抵抗让赛克斯先生更加生气,觉得它简直怒不可遏。他弯下双膝,慢慢跪下,准备开始对这头疯狂的畜生发起史无前例的凶猛进攻。那只小白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机灵地跳到右边,上下扑腾着,疯狂地咆哮着c吠叫着。那汉子一会儿戳它又捅它,一会儿又诅咒发誓一定要捉住它,还一边跳来跳去的。这场激烈的战斗正进行到水深火热的危急时刻,对于双方都不是很有利的时候,门突然打开了,小白狗马上丢下手拿火钳和折刀的比尔·赛克斯先生,顺着门缝就仓皇而逃了。
有一句谚语说得好啊:一个巴掌不响,吵架总得有对手。赛克斯先生一见小白狗仓皇而逃,战争结束了,没有了对手,失望之余,他立刻把狗在这场争执中所扮演的角色转移到了刚进来的那个人身上。
赛克斯穷凶极恶地说:“老家伙,你来掺和我们的战争干什么?”
“那我也不知道啊,亲爱的,我真的一点儿都不知道。”费金低三下四地回答。
原来来的人是老犹太。
“不知道?真是做贼心虚!”赛克斯愤怒地吼道,“难道你没有听到里面在大吼大叫吗?”
犹太人低声地回答:“比尔,我真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听到,我是个大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