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案子发生在首都警察局的一个分局的辖区内,这个辖区与这个分局十分近。那些见义勇为的人们只不过想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得到那样征服别人的满足感。然后到了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才满意。他被警官押着走过一条又低又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脏兮兮的天井,从后门走进裁决审判庭。这是一个用石头砌的小院,他们刚走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c拎着一串钥匙的彪悍大汉。
他看了看这一行人,漫不经心地问:“又发生什么事了啊?”
押送奥立弗的警察答道:“抓到一个偷东西的。”
拎着钥匙的汉子看了看丢东西的老生生,又问:“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
老绅士回答:“是的,我就是。但是,我不能非常肯定就是这个孩子偷走了手帕。我——我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
拎钥匙的汉子回答:“这件事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长官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可恶的小家伙,真应该上绞架。”
这番话算是对奥立弗审判的开场白,他说着把牢房的门打开了,让奥立弗进去,他把奥立弗浑身上下搜了一遍,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才放心地把门锁上了。
这间牢房是用石头砌成的,形状和大小跟地窖大同小异,只是没有地窖那么亮堂,里边既昏暗又有股令人难以承受的气味。现在是星期一的上午,自从星期六晚上开始,这里有六个醉汉“寄宿”过,现在都被关到别的地方去了。其实,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晚上都有不计其数的男男女女因为微不足道的罪名,就直接被关进了地牢,和这件事比起来,奥立弗现在待的地方跟那些关押重犯的囚室比简直算得上是宫殿了。无论是谁,如果不相信那就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的声响,再看看老绅士,他看上去好像和奥立弗一样沮丧,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又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没有任何过错啊,可是这所有的乱七八糟的事又都是因它而起的。
“那孩子的长相有些微妙的感觉,”老绅士一边苦苦思索一边走到一旁,拿着书的封皮不断地敲打着自己的下颚,嘟嘟囔囔地说,“他的长相有一种触动我c吸引我的东西。他好像是无辜的。他好像有些像——那个,那个,”老绅士忽然停住了脚步,目不转睛地望着天空,紧接着又大声地说道,“天哪!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个孩子呢,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老绅士低声自语了很长时间,又带着那若有所思的神情走进后面的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默默地走到屋子里的一个角落,将多年来一直埋藏在沉沉大幕后边的那一张张面孔唤回到心房中。他摇了摇头说:“不,这肯定是我的想象。”
他再一次回想那些熟悉的面孔。他已经将这些面孔召唤到了自己眼前,他的心在疯狂地跳动,他要把遮挡了它们那么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那一张张面孔,有亲朋好友,也有狐朋狗友,还有很多几乎已经完全忘记的面孔也不约而同地挤入人群中。昔日貌美如花的少女而今已经年老珠黄。有几张脸已经长眠在地下了,早已变了模样。可是心灵却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然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有神的目光,爽朗的音容笑貌,透过躯体的灵魂之光好像在窃窃低语,黄土下面的人们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远离了尘世,甚至超越了它,仅仅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温和清丽的光辉。老绅士最终没有想起谁的相貌与奥立弗的有些相像。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从唤醒过来的那些美好的往事中回到了现实,幸好他只是逗留了一下。老绅士又把这一切重新埋进那本书的字里行间,那本引起一切事端的书。
这时,拎钥匙的汉子碰了一下他的肩膀